什么经济价值,留在身边岂不是拖累?他悄悄地站住了,这就要和花毛小子说拜拜了。偏偏,就在这当口,野人亢奋地啸叫起来。野人是发现一篷匍匐倒地的灌木丛,上面挂满鸡蛋形状的红浆果。野人腿上似乎根本就没有负过伤,竟连蹦带跳地直蹿起来,奔到那灌木丛前,拽下一枚果子,一口便咬下一大半,狼吞虎咽。显然,野人也渴极了,饿极了。猎人在一边看呆了,这又是个什么情况呀?猎人很快就明白过来,野人是遇上美味佳肴了。他的肠胃也立刻叽哩咕噜地叫嚷起来,这就是抗议了,打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肚子一直是空空的!望着那一篷红浆果,他往前凑几步,可又迟疑,又胆怯,不敢贸然挨近野人了。大山里的野生动物们,尤其是那些披毛悍兽,个个都是护食的,吃东西的时候特别凶狠,说翻脸就翻脸,专拣要命的地方下口呀!民以食为天,其它都免谈,野兽们只认这个理。他咬咬牙,又悄悄地端起火铳,把枪口指向花毛小子。猎人原本就是职业杀手,干的就是杀人越货的买卖。说来也怪,那小野人好像脑袋后面也长着眼睛,居然激凌地打了个寒颤,知道猎人又暗动杀机了,自然也不敢掉以轻心,赶紧摘下一枚红浆果,回头冲他眨眨眼睛,双手比划着,把野果扔过来。他手急眼快地接住野人扔过来的红浆果,顾不上思量许多,便忙着往嘴里送。那不知名的红浆果,又酸又甜,十分爽口。那野人,倒也十分识趣,自个摘一捧红浆果,走到一边,背靠一棵大树躺下身去,慢慢品尝。野人是主动为猎人让出位置。后者自然也不用客气,放心大胆地偎到灌木丛前,饥不择食地饱啖起来。
吃饱红浆果,猎人又改变主意了。
猎人想,能不能把那个小野人给驯化了,就像一只忠诚的猎犬一样,成为自己狩猎的帮手?
猎人忽然觉得,那野人不仅杀不得,甚至离不得了。那披毛纷纷的野人,是大山的骄子。而他本人,只能算个外来户,无依无靠的可怜虫。那野人,扔给他一枚红浆果,这是一种亲善的表示,从而诱发出新的。只是,他还拿不定主意,下不了决心。林莽的法则,是弱肉强食。那野人,生来与野兽为伍,能成为他的忠实伙伴?细皮嫩肉的现代人,在野兽们看来,不正是一道鲜美可口的点心?
猎人若即若离地跟着野人,继续往前走。
当然,猎人一边走,一边还在想着心思。
人与野人的根本区别,大约就是那心思太多了吧?野人混迹在山林中,追逐着猿猴c狒狒或黑猩猩,每日里寻着溪涧去喝水,采撷野果当点心,如此简单,原始生态,当然用不着太费心思,所以憨直,所以率真,轻松自在,野鹤闲云。而人的情形恰好相反,层次越高,城府越深,越大,焦虑越沉,穷人有穷人的渴求,富人有富人的禁忌,百姓有百姓的苦楚,官人有官人的忧心。尤其是小小百姓日子难过,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都是不白给,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要操心。真的,做人太累了,还不如当野人!
走出山谷,穿过密林,攀上一座高高的山岗,猎人看到一轮西坠的夕阳。薄暮时分,雾霭在山谷中涌动,像大海涨潮,巨浪翻腾。猎人忽然觉得,自己此刻置身的山头,就像一座即将被愤怒的海潮吞没的孤岛。怅然回头,张望许久,却分辩不出自己走来的路。心里一沉,鼻子一酸,他的眼睛湿润了。
花毛小子两眼瞅着那猎人,也是满脸的困惑,这个长得极像黑毛男的人,到底是何许人也?会不会正是老爸时常提起的那个名叫香椿儿的大儿子,自己那同父异母的哥哥?这会儿在那里吸鼻子,还揉眼睛,一付十分动情的样子,是不是又在打什么鬼主意?那些个绝顶聪明的现代人类,个个都这付德性?果真如此,自己又该如何应对,才能保正上不了洋鬼子的当?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近距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