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好气又好笑,说道:“你哪来那么多抱怨,咱们可比那些穷苦的人走运多了。他们才叫苦呢,只要这雾不散,他们就没法工作;而没有工作这些人就要饿肚子了。”
“哼,你就知道操别人的心!在这挨饿受冻的是我们呀”说完这句,冯斯就气哼哼的不再吭声。
过了好一会,向来喋喋不休的冯斯还是一声不响。布拉提斯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大声的问道:“冯斯,冯斯,你还在吗?”
可是身旁静悄悄的,并没有人回答。
他心里蓦地一紧,做巡警难免会得罪几个人,如果有人趁着黑雾在冯斯背后插上一把匕首那可糟了!想到这,他不禁紧张起来,又大叫“冯斯!冯斯!”
依旧没人答应。
布拉提斯的心一沉,他掏出警用哨子,按照两长三短的节奏吹了起来——这是询问对方是否安全的代号。
尖锐的哨声划破浓重的黑雾。在街角传来了冯斯愤怒的喊声:“见鬼!别吹了!布拉提斯,真是见鬼,连撒尿都不让我安生!”
布拉提斯悬着的心一下放了下来,都是这场大雾闹的,自己确实有点疑神疑鬼了。他清了清嗓子也喊道:“你去吃饭吧!我一个人盯一会,你可千万别喝酒!”冯斯好像听到了他的话,嘟嘟囔囔的嚷了些什么,一溜烟的跑去酒馆了。
布拉提斯又抽了几口烟,把烟头扔在地上,却不踩灭,呆呆的望着火星出神。
他刚刚29岁,也做上了一份普通人看来颇为体面的工作。但他并不满足于此,父亲是个会计,而母亲靠为别人浆洗衣服赚点零钱,这样的家庭显然不能对他的事业起到很大帮助。所以,他比其他警员更努力的工作。他有一张英俊的脸,一张说话很讨人喜欢的嘴,办起事来也很稳重,所以工作还算顺利。据治安官透露出的消息,他很快就要被提拔为警长了,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不,可以算是第二个转折了。
但他此刻却感到有点颓废。他要再花多长时间才能做到局长甚至本地治安官呢?十年?二十年?日子长的有点让人心慌。他羡慕那些衣着华丽,风度翩翩的贵族,他们含着金汤匙出生,将来注定是议员c将军c大臣,而自己也许忙碌一辈子都难以达到他们的。
说到贵族,卡蜜拉小姐正在一位贵族家里当家庭教师,不知道她能不能帮忙让自己结交上几位大人物。卡蜜拉小姐是他恋爱的对象,这位姑娘知书达理,心地单纯善良,长相也相当漂亮,但她也只是普通家庭出身,如果和她结婚,怕是自己一辈子和贵族无缘了。但这位小姐却偏偏又如此温柔c善解人意,对自己一往情深。要抛弃她另娶别人实在有点犯难。
忽然,眼前的火星灭了。布拉提斯回过神来,在已经熄灭的烟头上又踏上一脚,把身上的大衣裹得更紧了。这时,街道的另一边传来了两长三短的哨声,是冯斯在询问他是否安全。布拉提斯也掏出哨子吹出一长一短的哨音,意为:“一切平安”。
二
街道的另一边,冯斯提上裤子。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喝上一杯了,更别提等着他的还有热乎乎的奶酪煎饼和刚刚烤好,加了黄油和大蒜的大块鳕鱼。
正在冯斯满怀期望的抬起脚,他身上的汗毛忽然全都像触电一样立了起来,本能告诉他有什么东西正从背后悄悄的靠近自己。
它脚步极轻,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但这种危险的气息,冯斯已经经历过两次了。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时还很年轻,在部队中服役。那天夜里联邦军偷袭兵营,他在睡梦中被刺穿了肺,在刀尖触碰到身体的一刹那,他猛然惊醒,一股寒意传遍了全身。那次大难不死之后,差不多又过去了十年,在抓捕一名毒贩子时,毒贩用刀刺他的后背,他像未卜先知一样躲开了,结果只伤到手臂。
这一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