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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一阵敲门声打破了陶平的寂静的屋子。

    陶平依靠着导盲杖,瞎摸着来到了门口:“谁啊?”

    “老师,是我,小雅。”

    陶平开了门,但却对王思雅表现出了不满:“老是往我这跑干什么,你不用上班的吗?还有,都跟你说了不要喊我老师,我没有教你什么也没有什么可以教你。”虽然陶平有些不满,但还是热情招待了王思雅。

    “嘿嘿嘿,我乐意。”王思雅俏皮地说着,并且扶着陶平往沙发上走去。

    “你今天来找我干嘛?”

    “照顾你啊!”

    “我四肢健全,哪需要你照顾。”

    “可是,你”王思雅终究是没有说出他是个盲人,这很敏感,太伤自尊,尤其是对于一个爱好摄影的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别可是了,你应该去好好的过你的生活,而不是跟着我不学无术。”

    “好吧,那我以后就少找你呗!”王思雅见到陶平没有生她的气,也放松了一下。

    陶平也是无奈,对于这个同龄人来说,陶平从来没有把自己和王思雅当作是师生关系,而是朋友,因为陶平一直从内心里觉得,自己若是她的老师,那必定是不合格的,正如他自己所说,没有教她什么东西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教她,自己只不过是一个瞎子而已。面对着这个时而体贴,时而无理取闹,令自己无可奈何的王思雅来说,和陶平自己可能更像是一对兄妹。也许,很早以前,陶平就在心里把王思雅当作自己的妹妹了吧!

    “前几天遇到的那个女生就是赵墨笙吧?”王思雅打开了话题,很小心的问。

    “嗯,没错。”

    “你们之前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她这么绝情,连一点回忆都不给你留。”

    “不,跟她没有关系,而且她给予我的一直都是幸福。”

    陶平也开始回忆起自己与赵墨笙曾经的点滴。

    陶平与赵墨笙初识在高中,他们是同班也是同桌。同桌最容易产生感情,这句话果然没错,陶平和赵墨笙便是如此。

    他们俩都是名副其实的学霸,只不过方向不同,陶平是

    文科的学霸,而赵墨笙则是理科的学霸,所以整个高中,他们相处在一起的也只有一年而已。仅管后面不在一块儿,可是他们内心中仍然记挂着彼此,想着何时才能再相见,何时才能谈笑风生,这个埋在心理的三年的心愿在高三毕业后实现了。

    他们再一次的相聚了。

    陶平是个摄影爱好者,圈内名为夕仕文,他对待摄影有着独特的感觉,他非常喜欢出去“写生”,去捕捉着那些唯美的画面,当然,这个唯美是陶平自己定义的。他相比于那么美不胜收的景色,更喜欢拍摄自己觉得有深意的渺小之处,他能从一些细微的地方感受出巨大的深意,以小见大。

    比如:

    他会拍摄破土进行到一半的新芽,他会觉得这很有深意:对待一件事,你坚持到了一半,继续坚持下去,迎接你的将会是一片光明;放弃,不单会永不见天日,夭折自我,还会一直沉陷黑暗之中。

    他会拍摄夜晚腾飞的萤火虫,它们就像天生的星星一样闪耀,是夜晚点缀了它们,陶平也喜欢夜晚,没有黑暗,就永远也看不到星星和萤火虫的闪耀。

    他会拍摄落花凋零的一刻刻,直到枯萎。他觉得人就像花一样,总有绽放光彩的那一刻,而之后只有褪色相伴,等待凋零。

    他会拍摄,雪压枝头的紧迫感。厚雪压薄枝,那种摇摇欲坠却一直挺而为到的神态,更多地是让陶平觉得唯美。

    这么看来,说陶平是一个思想家也不为过。

    而暑假的那一天,陶平拍摄了一个画面:一个女孩儿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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