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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罗马共和国债务奴隶制的废除(公元前326年)

    罗马共和国在平民可以就任执政官后,其他的高级官职也先后向平民敞开。公元前356年,平民获得了担任独裁官(罗马非常任长官,产生于共和国初期。当国家处于紧急时期由元老院任命,任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一时期一切军政权力属于独裁官,包括执政官在内的其他高级长官停止活动。)的权利,公元元前351年可任监察官,公元前337年可任官(地位仅次于执政官,主管公民诉讼,有时也代行执政官的职权。),另外,管理罗马市政的营造官和管理财务的财政官(均由公民大会选出)也都有平民任职。

    平民在政治斗争中取得的胜利,加强他们的阵地,有利于他们在社会和经济方面斗争的开展。公元前357年保民官图伊利乌斯和墨纳尼乌斯把借贷的最高利息限定为1/12。公元前352年国家设立五人团,帮助负债人解决困难。公元前347年又把原有利率减半。公元前344年宣布了延期偿付令。公元前342年通过简努西乌斯法,禁止高利贷。

    公元前326年,通过了波提利乌斯法案(lex p一etelia,波提利乌斯法案,彼特留法,波提利阿法案),禁止以人身抵债,废除了债务奴役。从法律上根本否定了债权人私自拘禁负债人的权利,实际上等于宣布债务奴隶制的废除。从此之后,包括平民在内的全体罗马公民便不再会因为债务而沦为奴隶了。从此以后,平民免除了沦为债务奴隶的威胁,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罗马历史家李维把这件事看作是平民获得自由的开端。结果,外族人变成了罗马奴隶的唯一来源,自由公民与奴隶之间出现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这同希腊雅典的情况是相似的。

    (9)罗马平民的第五次撤离运动(公元前287年)

    公元前326年,也就是爆发严酷而持久的第二次萨莫奈战争的第二年,罗马共和国通过了波提利乌斯法案(波提利乌斯法案,彼特留法,波提利阿法案)之后,公元前300年,重申公民对包括独裁官在内的高级官员的判决有上诉公民大会的权利。同年还通过了保民官欧古尔尼乌斯兄弟(t 一gulni gals)法案,把大祭司和占卜官各由四人增至九人,所增加的人数都从平民中选出。宗教职务在罗马被认为是神圣的,一直为贵族所把持,现在也被平民分享。至此,平民和贵族在担任国家公职方面已经没有任何重要区别了。

    平民反对贵族最后一场大规模的斗争发生在公元前287年,据说这次斗争的起因是债务问题,但比较可能的是,其原因带有政治性质。当时平民举行了最后一次撤离,占领了第伯河对岸的贾尼库鲁姆山。后来平民霍腾西乌斯(霍腾西阿,昆图霍登西乌)被任命为独裁官,他公布霍腾西乌斯法案平息了平民骚动,这项法律再次批准平民决定不必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对全体公民都有法律效力。意即罗马公民皆须遵守,贵族亦不得例外(事实上部落大会即公民大会早已有贵族参加)。部落大会分部落开会,每部落以人人投票的方法表决出一种意见,然后由当时的三十五个部落各投一票,十八票即为多数。因为平民在各部落中占有多数,所以特里布斯会议比百人队会议更民主一些。霍腾西阿法的颁布标志着平民与贵族在法津上平等地位的确立。从此部落大会也就成了罗马共和国具有完整立法权的公民大会,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至此结束。

    这样,由公元前449年瓦列里乌斯和赫拉提乌斯法案所提出的权利,经过长达百余年的斗争,终于得到最后确认。一般认为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终结是以霍腾西阿法案的颁行作为标志。大约与此同时,罗马征服和统一了意大利。从此以后,罗马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经过两百余年的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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