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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世文与卢观恒这二位为什么听伍秉鉴这般说,就一时间有了慌张的模样?

    这还得从朝廷对十三行经营管理上的宗旨说起,其中根本一条就是坚决禁止行商向洋商借贷资本,坚决杜绝行商拖欠洋商货款,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在洋商面前保持天朝上国的尊严和体面。例如乾隆二十四年(1759)朝廷颁布的“防夷五事”中就规定:“嗣后内地民人,概不许与夷商领本经营,往来借贷。倘敢故违,将借领之人照交结外国诓骗财物例问拟,所借之银查追入官,使外夷并知炯戒”,又例如乾隆四十二年(1776)朝廷再次重申禁令:“近日竟有赊欠夷人货价盈千累万者,如此大宗货物,皆系该行商司事夥伙,藉与夷商熟悉,遂以自开洋行货铺为名,任意赊取……但货物既在行馆发卖,必经行商之手,岂能诿为不知?嗣后如有铺户赊欠不还,惟该行是问。”

    可一旦借了洋商的钱,或者欠了洋商的货款,真就造成了行欠偿还不上,又会怎么办呢?刚开始朝廷的做法是严惩行商,然后地方财政上拨款代为偿还,例如乾隆四十一年(1777)行商倪宏文赊欠洋商货款一万余两,乾隆帝下旨给广东巡抚李质颖:“经伊胞兄倪宏业、外甥蔡文观代还银六千两,余银五千余两,遵旨于该管督抚司道及承审之府州县,照数赔完贮库,俟夷商等到粤给还。倪宏文赤手无赖肆行欺诈,赊欠夷商货银多至累万,情殊可恶,著将倪宏文发往伊犁,永远安插,以示儆惩”。到了乾隆四十五年(17八0),朝廷在行欠上有了新规定“著令通行,分限代还”。什么意思?就是一家行商有了行欠,在破产之后还是资不抵债,剩余的债务要全体行商共同承担来偿还,这是十三行全体行商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伍秉鉴听到卢观恒在后面喊自己,也就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用平和的口气说道:“卢东家可再有吩咐?”

    卢观恒又是看了一眼蔡世文的脸色,戚然地说道:“吩咐是没有的。我听说‘元和行’欠东印度公司那里货款只有十一、二万两的银子,说来是个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个数目,几年苦捱过去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何必非要自堕惨不忍见的无底深渊呢?”

    “卢东家一片好意秉鉴心领了,但凡有一线生机,伍家老小也是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但眼前光景哪里是十几万两银子就可消受得过去的?和您说实话,欠东印度公司那里就有二十五万两银子,除去积压货物贱卖变现尚有十七万两偿还不起,应垫付给粤海关的关饷也是有五万两没有着落的,这加起来就是二十余万两的深渊,不说自堕,也是难以自拔,百孔千疮进退失所,也只能不由自主般沉沦下去了。”

    秉鉴知道卢观恒和蔡世文对自家困境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卢观恒这般轻描淡写不是安慰之辞,而是在试探核实,那索性也就打开天窗和他说亮话,把所有的事情摆到桌面上来谈,让他听个明白:伍家那二十二万两银子的亏空等着你们二位和其他行商补窟窿呢!虽然秉鉴也知道自己这般行为令人不齿,耍了要挟裹迫的手腕,但有什么办法呢?能借得到银子再行自救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这秉鉴到底是要干啥啊?伍国莹在一旁脸红脖子粗干着急,又不知道说上什么才好,只能狼狈地在那里搓着手。

    “呵呵,既然秉鉴已将‘元和行’说的已如此不堪,看来我们也真是爱莫能助了。”卢观恒转过头来对蔡世文说。

    蔡世文面色沉重,微微地点了点头,“可不是吗?按理说同业同行碰到了沟坎是应相助相扶的,我作为总商更是责无旁贷,只是现如今家家都是枯鱼病鹤般苦苦支撑,就是想着急人之难也是有心无力的。”

    伍国莹这次看得很清楚了,卢、蔡二人一唱一和无非就是自敲木鱼念上苦经给他们父子来听,捎带着旁敲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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