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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

    班森少校的寓所位于西四十六街,介于第五、六大道之间,是栋小型隐秘的单身公寓,简单高贵的入口与街道齐平,比人行道高出两个台阶。进入大门后是一个狭长的甬道,左侧有一个接待室,电梯在后面,楼梯底电梯旁是电话总机所在。

    我们抵达时,两位穿着制服的年轻人正在当班,一位立在电梯旁,另一位坐在总机前担任接线生。

    在入口处万斯拉住马克汉,“有人在电话中告诉我,十三日当晚他们其中一个刚好当班,去看看是哪一个,用你尊贵的检察官头衔吓唬他一下,然后把他交给我。”

    马克汉勉为其难地走进去。

    经过简短的讯问之后,他将其中一位年轻男孩带到接待室里,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来此的目的。

    万斯以一副早知道对方会说些什么的自信样子开始发问。

    西四十六街班森少校公寓l楼间。

    “班森少校在他弟弟被杀害的那晚是几点钟回到家的?”

    男孩的眼睛睁得老大,“十一点左右回来的——百老汇秀结束后。”他仅仅犹豫了一下便如此回答。

    (我将以下的对话以问答方式写出以便节省纸张。)万斯:我猜想他一定跟你说过话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告诉我刚从戏院回来,表演糟透了,害得他的头很疼。

    万斯:他一个星期前说的话,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男孩:为什么,因为他弟弟在那天晚上被人杀了!

    万斯:因为谋杀案的刺激,以至于你很自然地记得班森少校的一举一动?

    男孩:当然——他是被害人的哥哥。

    万斯:他回来时,是否特别提到当天的日子?

    男孩:没有,他只说大概因为是十三日的缘故,他才不幸地选了一个烂表演节目。

    万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微笑着):他说他要让十三日成为我的幸运日,把口袋中所有的零钱全都给了我。

    万斯:一共多少钱?

    男孩:三块四角五分。

    万斯:然后他就回到自己的房间?

    男孩:是的,先生,我送他上去的,他住三楼。

    万斯:那天晚上他有没有再度外出?

    男孩:没有,先生。

    万斯:你怎么知道?

    男孩:我一定会看见他,整个晚上我不是接电话就是开电梯上上下下,我不可能没看见他走出去。

    万斯:你当时一个人当班?

    男孩:晚上十点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当班。

    万斯:除非经由大门,否则无法出去?

    男孩:是的,先生。

    万斯:你再度见到班森先生是什么时候?

    男孩(想了一下后):他打电话来要一些碎冰,我拿上去的。

    万斯:几点钟?

    男孩:我不记得了……对了,我想起来了,是十二点半。

    万斯(微笑着):是他问你现在几点钟了吧?

    男孩:是的,先生,他让我看他客厅里的钟。

    万斯:他是如何说的?

    男孩:我把冰块拿上去时,他已经上床准备睡觉了,他要我把冰块放到客厅的水壶里,我正这么做的时候,他叫我看放在壁炉上的钟指着几点,说他的手表停了他要重新调整时间。

    万斯:他还说了什么?

    男孩:没什么,他只告诉我不论谁打电话给他都不要叫他,他想睡觉了,不希望被打搅。

    万斯:他特别强调这一点?

    男孩:他的意思正是如此。

    万斯:他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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