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菲的新发现令马克汉易怒起来。
“那位郝芜曼是一个有意思的年轻女士,你同意吗?”万斯答非所问,“她完全不关心已死的班森,还非常憎恨浑身香水味的林德。他一定曾向她诉苦,说范菲夫人不了解他,然后伺机邀她外出。”
“她十分漂亮,”马克汉下结论,“班森也许对她有非分之想,所以她才这么讨厌他。”
“噢,当然,”万斯想了一下,“但不完全是。她是个很有野心的女孩,有能力,也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她可不是一只花瓶,她有条顿民族血液中的坚强诚实,我有预感她会再来找你。”
“又是你的水晶球告诉你的,啊?”马克汉咕哝着。
“当然不是!”万斯懒洋洋地看着窗外,“但是我沉溺在头盖骨的迷思里。”
“我注意到你一直含情脉脉地望着她,”马克汉说,“可能是因短发的缘故她没有将帽子拿下来,你又怎么分析她的头骨呢?——如果这就是你们这些骨相学家所用的词句。”
“我可不是哥尔德史密斯笔下的牧师,”万斯反驳,“但是我相信头盖骨因时代、种族和遗传而异,对此我是保守达尔文学说的信徒。每一个小孩都能够分辨皮尔丹人的头骨和古石器时代欧洲原始人之头骨;甚至连一个律师也能够分辨印欧语系人类的头壳和乌拉阿尔泰语族头壳之不同处。根据遗传学定律,所有的相似处均有迹可循……我想这些学问对你而言是太艰深了。所以尽管她留着短发又戴了帽子,我仍然看见她头壳的轮廓及脸孔的线条,甚至还瞥见了她的耳朵。”
“由此你推论她会再来。”马克汉轻蔑地说。
“间接地说——是的,”万斯承认,停顿一下他接着说,“听过郝芜曼小姐的说辞,你没对昨天下午欧斯川德上校所做的评论恍然大悟吗?”
“听着!”马克汉不耐烦地说,“不要废话,直接说重占”万斯将目光从窗外调回,忧愁地望着他,“马克汉,范菲伪造签字的支票、悔过书和短期期票等,难道不是除掉班森最强烈的动机吗?”
马克汉候地坐直身子,“你认为范菲有嫌疑?”
“这是令人动容的经过:显然范菲用班森的名义签了一张支票并且告诉他实情,出乎他意料外的是他的老友竟然逼他开了一张同额的期票,并且命他写下悔过书以防他反咬一口……我们来看看旁证:首先,范菲在一星期前来找班森,两人大吵一架并且提到‘支票’一事。也许范菲请求延长期票兑现的期限,但班森告诉他‘不行’;第二,班森两天后被杀,距离期票兑现日期不到一星期;第三,范菲在凶案发生时曾在班森家门口出现,他不但隐瞒这个事实,还贿赂修车厂主人不要提起他的车;第四,当他被逮到时,他的解释十分牵强,不要忘记最初那一段卡茨基尔的孤独之旅——神秘的纽约行,目的是向一位不知名的人士话别——一切都十分不合情理;第五,他是一个冲动的投机型赌徒,在南非那一段经历使他熟悉枪弹的操作;第六,他迫切想拖李寇克下水,甚至卑鄙地告诉你他曾在凶案发生时的现场见到上尉;第七——你怎么如此无精打采?我不是正提供你一直所引以为宝贵的事实吗?——动。机、时间、地点、机会和推论出凶手的必要条件。是不是因为上尉的手枪仍在东河河底,所以你不肯放过他?”
马克汉注意聆听万斯的分析,沉默地注视着办公桌面。
“在你决定拘捕上尉前,何不再找范菲谈一谈?”万斯提议。
“我接受你的建议。”经过数分钟考虑后,马克汉缓慢地回答。他拿起话筒,“不知道他现在是否在旅馆?”
“噢,他一定在,”万斯说,“观察,等待,伺机行动。”
范菲在旅馆,马克汉请他立刻到办公室来一趟。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