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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四点

    马克汉电话告知希兹侦讯的内容后,我们再度回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检察官办公室通常于星期六下午一点休息,但今天因圣·克莱尔小姐的到访延迟了下班时间。马克汉一路上一言不发,直到我们坐在俱乐部的沙发上,他气愤地说:“妈的!我实在不该放她走……我还是认为她有罪。”

    万斯故作崇拜状,“噢,真的!你一定是个通灵者,有与生俱来的特异功能。你的梦是不是都能成真?你想着的人是不是立刻会打电话给你?真是天赋异禀,你会不会看手相?……为什么不用那位女士的星座来判断她是不是凶手?”

    “除了你的直觉以外,我找不出其他证据证明她是无辜的。”马克汉反驳。

    “但是,”万斯断言,“我知道她是无辜的,不可能是女人。”

    “你不要笨到以为女人不会使用点四五口径柯尔特自动手枪。”

    “噢,”万斯耸耸肩,“我对这件案子的实质证据完全不屑一顾——那些垃圾就全部留给你们这些律师和那些肌肉发达的家伙,我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你贸然以射杀班森的罪名逮捕任何女人都是极大的错误。”

    马克汉以愤怒的哑声说:“事到如今,你还拒绝相信任何揭发真相的推论,还要重申那套人类心智运作的信念。”

    “这是上帝子民说的话?!”万斯惊呼,“你这个老顽固,马克汉。你的原则难道是‘只要你不知道的’都不能算数,所以既然你不愿意去弄懂,也不必有所解释。这倒是一个挺不错的观点,它能够化解一切的忧虑和不可知。你觉得这个世界很美丽吗?”

    马克汉大方地忍受他的奚落,“午餐时,你曾提到一个绝对可以正确查出罪犯的方法,能否透露一下这个深奥无价的秘密让我这个微不足道的检察官知道?”

    万斯夸张地鞠了一个躬。(作者注:以下这段对白,是万斯在解释他的“罪犯心理过程的分析”,当然,这些都表后话。万斯会因需要斟酌情况更改说辞,这段话.万斯引以作为他理论的基准。)“非常乐意。我将它归为人类性格和心理的科学方法。—个人,包括你我,都有自己一套方式去行事。人的行为—无论多大多歇—都是个性的表现。从人的行事可以;看出此人的性情,所以音乐家能够从一节乐章上得知作曲者是贝多芬、舒伯特还是肖邦;艺术家可以从画作看出作:画者是柯尔、阿比尼斯,还是林布兰、哈尔斯。世上没有;两张相同的面孔,也没有两种完全相同的性格,所以当二十位画家坐下来画同一件东西时,每个人表达的结果绝对不同,完成的作品是画家个人直觉的表现……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

    “你举艺术家这个例子,我十分容易理解,”马克汉讽刺地说,“但是这种抽象又细腻的技巧,对我这种粗人似乎行不通。”

    “人的心理总是倾向于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事。”万斯低声叹道。

    “所以说,艺术和犯罪之间还是有不同的地方。”马克汉同意。

    “在精神上,完全没有不同,”万斯指正,“犯罪和艺术都有共同的基本要素——接触、观念、技巧、想像力、下手、方法和组织能力。更重要的是,犯罪的布局和艺术品如出一辙,一桩精心策划的谋杀和一幅画都强烈地表现出个人风格,艺术鉴赏家可以分析画的性格并告诉你原画的创作者;心理学家亦可以从分析一件罪案找出凶手是谁——他认出了罪犯行事的特征……我亲爱的马克汉,这就是发掘人类犯罪的不二法门,其他的全都是不科学的猜测,危险至极。”

    解说过程里,万斯一直保持着轻松的语调,他沉稳肯定的态度使他的分析更具权威性。马克汉兴味盎然地看着他,或许他没把万斯的理论当回事。

    “你的理论完全忽略了犯罪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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