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时间的先后顺序,我想我应该先谈大约于二十天前发生的事情才对。
我记得这好像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时分。我之所以对时间的记忆不很准确,是因为当时的我连日闹着睡眠不足,在心浮气躁的情形之下,烟抽得凶、酒喝得猛,所以,精神状态有些朦胧的缘故。
这是有原因的。
当时我在《宝石杂志》的要求之下,正要写一篇小说,而截稿日期就在数日之后。可是,作品不但一行都没写出来,连对题目的构想都没有。
松本清张氏曾经以“耳朵几乎要流出血来”一词形容作家这个时候的痛苦,实际上这种痛苦是够凄惨的。伏在案前,呻吟独语、放歌狂笑——这样的人不像是个疯子吗?
还是写不出来。不如趁早对杂志宣布:请他们原谅吧。
说老实话,我心里这时已萌起放弃的念头。我本来就是文章写得很慢的人,在剩下不多的日子里完成七十张稿纸的作品,真是谈何容易的事情。
编辑部索稿时如果说“这次请您写黄一点儿的东西”,那我就不会受这么大的煎熬了。
将脸孔贴在“因欲火上升而如痴如醉的女人的细白柔软而冒着汗的大腿之上”,同时抵着“令人恍惚的神秘之林”,“沉湎在羽化登仙之境”——如果要写这类描绘男女情爱的文章,我十分在行,哼着小调都能以一泻千里的速度写出来。
如果要我写这类文章,我有一辈子都写不完的材料。因为我在这一方面有30年的经验,当然能驾轻就熟。
但,《宝石杂志》的编辑部为我准备的是“有奖征答·凶手是谁?”这么一个标题,要我写本格推理猜谜小说。
最令作者头疼的莫过于这类猜谜小说。
这种作品我以前试过两三次,结果每次都归于失败。
既然是猜凶手是谁,一下子就被猜到谜底的作品当然不能算上乘。所以,作者在谜案的设局上非特别费一番心思不可,同时,也得为诡谲之设计而绞尽脑汁:意想不到的凶手,收场前天衣无缝的一大转变,读者完全被作者戏弄一场而有一个人猜到谜底——作者一定要做到这样的地步才能叫座。
然而,作者这个时候不能以打一次胜仗而沾沾自喜。揭晓后,读者们以排山倒海之势寄来的抗议信会令你手足无措。
伏笔毫无逻辑性。收场过于牵强附会。以这样的作品哪有可能让人猜出凶手是谁?如此拙劣的作品令人不齿。
混账东西!我寄了三张明信片。退还我21元邮资吧!
从来没有看过如此的劣作!这是根本没有诚意应付读者的骗局!我要以欺诈控告!
看到堆积如山的这类信件时,我真是欲哭无泪了。但谁叫你是以写小说为业的呢?
因为有这样的前车之鉴,所以后来我写过一次相当平易的作品。这样的有奖征答小说,写明信片来的当然都答对。我满以为读者们这一下会皆大欢喜,热烈拥戴我这个作者。结果,我尝到的是惨不忍睹的下场。
你这个作者太瞧不起读者!这种骗三岁小孩的作品,还谈得上是推理小说吗?如此的作者及早封笔算了!
这种程度的作品,我想我也能写。请你帮我介绍一家杂志社,行吗?
读这部作品时,我为作者之老朽而无限惆怅。往年妙笔,已不复在。作者可休矣!
作者可休矣?别开玩笑!我的苦心你们怎么能知道呢?
大可怜见,我以后写的有奖征答小说,读者确实越来越少了。
而这次又得写这种东西。
我的心情沉闷,担心着无法如期交卷时的后果。为此,我乱抓着头发,拼命抽着毫无味道的香烟。
好像有人在敲房间的门,同时在喊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