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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堂"中华民国"的"医师法",是一部要不得的"医师法"!

    这部"医师法",本是一部乱拼杂凑的法律,它形成于十九年前(民国三十二年)的九月二十二号。五年以后(民国三十七年)的十二月二十八号,做过一次修正,可是只改了三个字。其他一切照样施行、照样贻害社会!

    最近,听说立法院又要修改"医师法"了,站在一个小百姓的立场,我们不能不关心修改的情况,因为今天从事修改的人,正是六年七个月前通过议案,请政府设立"中医学校"和"中国医药研究机构"的人!他们为历史留下的那次违背时代潮流的纪录,在我们小百姓脑袋里还记忆犹新,我们怎么能不关切他们在修改"医师法"时,会不会又闹一次笑话?

    为了了解现在的"医师法"如何要不得,我们不得不迫溯一下"医师法"是怎么来的。

    "医师法"的历史背景

    中国人对于疾病的观念本来就是充满迷信色彩的,他们认为生病的原因是神仙赐的,所以着要病好,也非得求神问卜不可,而求神间卜的法子,则莫过于祷告。所以周武王病了,他的弟弟周公要祷告一阵;孔夫子病了,他的学生子路要祷告一阵。换句话说,能祷告就等于能治病,祷告是"巫的责任;治病是"医"的专职,"巫医"连称,向来是不分家的。

    历史上传说神农、黄帝对于医药的贡献,根本全是鬼话。中国医术比较可考的起源是在殷朝,值得称为鼻祖的是"巫彭"和"巫咸"。(楚辞中七次提到他们,后来的儒者如王逸、颜师古都以为"巫咸"是一个人,完全错了!)从这个人开始,算为中国医术奠定了千古不拔的基础---个巫医不分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几千年来,中国医术就一直走不上科学的正路。至多只有医术,根本称不上医"学"。

    但是,有一件妙事是,中国历代都有披着"革新医术"的外衣的人出现,这种人总觉得他能振衰起敝,刷新二代医术,给病人带来光芒。

    从殷朝的皇帝祖甲开始,就是这种"中医救星"的来临。,祖甲表面上好像取消了卜疾的迷信,但是他所信奉的药物却又完全被玄学笼罩着,根本还在迷信圈里讨生活。后来的扁鹊又是救星式的人物,他宣言"信巫不信医不治"的话,可是他所信的"医"是什么?还不是诗张为幻的玄谈!从扁鹊以降,中国历史上代有名医:如淳于意、张机、华忙、王叔和、皇甫谧、葛洪、褚澄、陶弘景、徐之才、巢元方、孙思邈、钱乙、张元素、罗知悌、戴思恭、张介宾、喻昌、陆懋修……这些历朝各代的"歧伯"、"雷公"都曾成为中国病人们的偶像,他们的所谓"歧黄妙术"也占据了每一个病人的心房。直到洋:鬼子的洋船出现,病人们才开始矛盾起来。

    第一个开始矛盾的大名人是清朝的康熙皇帝。他在位的第三十二年(一六九三),突然害了疟疾。当时伺候在他左右的黄种御医们人人束手,最后请来了法国鬼子刘应(MgrClaudusdeVisdelou),服下了来自印度的奎宁,才算圣体康复,皆大欢喜。

    这件被人忽略的往事,在历史上实在具有深远的意义,因为它给西方医学一个最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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