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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也有的仅1个师,以及装甲旅、炮兵旅(团)、防空或高炮旅(团)、工兵旅(团)和通信团等,有的军还配属有特工团。步兵师约1万余人,编有3个步兵团、1个炮兵团以及装甲营、高炮营、工兵营、通信营、运输营等特种兵分队。步兵团约2300人,辖3个步兵营和12.7毫米高机连、120毫米迫击炮连、75毫米无后坐力炮连、侦察连、工兵连、通信连、运输连等。步兵营约520人,辖3个步兵连、一个火力连以及通信排、运输排、侦察排等。步兵排编为3个班,每班9人,其中一名轻机枪手,一名火箭筒手,其余配冲锋枪或掷弹筒。

    军区部队担负地区性作战任务,当时几个军区的编成各不相同,下辖的作战师占全军作战师总数的近一半。多数军区辖2~3个师,多的5个师,少的1个师。有些军区还辖有2~4各独立步兵团,1个装甲团,1~2个炮兵团、高炮团、工兵团,1个通信团、运输团以及特工团。

    地方部队指各省军事指挥部所属的地方武装,担负本地区的作战任务。各省军事指挥部通常辖1~3个地方独立团以及炮兵、高射炮兵、工兵、通信兵特工分队,由军区统一指挥。县军事指挥部通常编有1~2个独立营。

    越军的生产师、工兵师、运输师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分别由国防部经济建设总局直辖或归军区指挥,担负基建、筑路、农垦、林业任务。

    特种兵部队,除防化兵直属于防化兵司令部外,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特工部队均由本兵种司令部或所在军、军区指挥。炮兵的主要装备有85、130毫米火箭炮,120、160毫米迫击炮,37、57毫米高射炮。团以下所属炮兵装备的火炮有75、82毫米无后座力炮,60、82、120毫米迫击炮。装甲兵的主要装备是T-34、T-54、T-59、M-41、M-48型坦克和M-113型装甲车。

    特工部队是越军在陆军侦察分队基础上组建的一个独立兵种,成立于1967年抗美战争期间,归总参谋部直接指挥。特工部队被越军吹嘘为特别精锐的兵种。通常以班、组(3~6人)为单位独立行动渗透到对方战役、战术纵深,袭击对方指挥所、炮兵阵地、车站、桥梁、机场、港口、仓库、医院等重要目标。由于人数少,装备轻,战斗行动比较机动灵活,但作战能力有限,不能长时间连续作战,所以往往以袭击手段达到所谓“以少胜多,以小胜大,险中取胜”的目的,“捞一把就走”是它的主要作战特点。

    武装公安部队受国防部和内务部的双重领导,兵力约7万人,负责社会治安和边海防。下辖机动团和若干个公安团。各省设有相应武装公安指挥部,下辖机动营和若干个公安屯。

    海军成立于1955年8月,发展较慢。1975年缴获100余艘美伪舰船后,有较大的扩充。当时兵力约3万人,编有1个舰队、1个陆战旅、1个炮艇旅、10个作战勤务团,以及若干侦察、通信、雷达、工兵等保障部队。装备各型舰艇200多艘,4万多吨。其中作战舰艇近百艘,主要有驱逐舰、护卫舰、护航舰、坦克登陆舰、鱼雷艇、导弹艇、猎潜艇等。舰队所属各团分别担负海上作战、近海巡逻和运输补给的任务,各沿海区主要负责本海区的沿海警戒。

    空军的前身是总参谋部的空军局,成立于1956年9月,1963年10月空军局扩充为防空空军。1975年抗美战争结束后,从越伪军手中缴获大批美式飞机,航空师由1个增加到3个。1976年6月,效仿苏军空防分立体制,防空空军一分为二,成立了空军和防空军,飞机由空军管辖,雷达、高炮、地空导弹有防空军管辖,空军达4万人,编有3个航空师、1个师级航校、1个航空运输团、1个空降旅,有飞机500余架,其中作战飞机260余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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