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浴室待了半小时,淋浴的水热到我能忍受的极限。真是漫长的一夜,我仅有的睡眠是在比恩鲍姆莱西的椅子上打了个盹。我差点就被干掉了,结果我却杀了那个想干掉我的人。那个万宝路人,约翰·迈克尔·隆格伦。下个月满三十一岁。我曾猜他更年轻些,大概二十六岁左右。当然,因为我从未在正常的光线下看他。
他的死没怎么困扰我。他曾经想杀我,而且似乎很乐于看到结果。他杀了“陀螺”,看样子他以前也杀过别人。他也许不是职业杀手,但似乎很喜欢这种事。他显然偏好用刀,而偏好用刀的人通常对他们的武器有一种类似性暴力的快感。锋利的武器比枪更像阴茎。
我怀疑他是否对“陀螺”也动了刀。那不是不可能,法医也会有失误的时候。不久前就有一个案子,他们从哈德逊河中捞起一具当时身份不明的浮尸,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她的头颅上有一颗子弹,就把她草草埋葬了。他们会发现是因为埋葬前要修饰她的头,这时他们才发现了子弹,并由牙齿记录查出那个女人是几个月前在泽西城的家失踪的。
我让思绪在这件事情上打转,因为我不愿去想其他的事情。半小时后,我关掉莲蓬头,拿毛巾擦干身体,打电话给前台,叫他们帮我挡电话并在一点整叫醒我,然后把自己扔到床上。
其实我不需要人打电话叫醒我,我知道自己一定无法入睡。我所能做的就是瘫在床上,闭上眼睛,想着亨利·普拉格以及我是怎么害死他的。
亨利·普拉格。
约翰·隆格伦死了,是我杀的,还打断他的脖子,那一点也不困扰我,因为他做了许多导致自己灭亡的事。贝弗利·伊斯瑞奇正受到警察的严厉拷问,他们很可能挖出足够的证据而关她好几年。她也可能打赢官司,因为那些证据可能不足以构成一个案子,但不管怎样都不重要了,因为“陀螺”已经达到复仇目的。而她可以忘了她的婚姻、她的社会地位,以及皮埃尔饭店的鸡尾酒。她可以忘了她生命过去的大部分,而那也不会困扰我,因为没有什么是她不应得的。
但亨利·普拉格没杀过任何人,我却逼得他打穿脑袋自杀,这一点使我无法平衡。当我以为他犯谋杀罪时就觉得困扰,现在我知道他是无辜的就更感到不安。
还有些事可以使这件事合理一点。他的生意失败了,他最近财务状况很差,他处处碰壁,并且已经到了有自杀倾向的躁郁症边缘。而那还不够,我施加的额外的压力,是导致他整个崩溃的最后一个因素。这还是不能使我的行为合理化,太过巧合了,他选择我去他办公室拜访的时候把枪放进嘴里扣动扳机。
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想喝一杯。非常想。
但还不行。我有个约会,要去告诉一个喜欢鸡奸小男孩的人,他不必付我十万块了,而且只要他能在足够长的时间里骗过足够多的人,就可能一路顺风当上州长。
在跟他谈话时,我感觉到他不会是个坏州长。他可能在我坐在他对面的刹那,就知道我要说的事情对他有利,只是毫不插嘴地倾听。我以为他会说这件事令他十分惊讶,但他只是坐着全神贯注地听,不时点点头,好像为我的叙述加标点符号一样。我告诉他他已经不在钩子上了,其实他从来没有被钩住,那只是用来诱出凶手的计划,这么做才不会把其他人的龌龊事摊在大众面前。我花这些时间告诉他,是因为我想拿他的反应做个试验。
当我说完了,他靠回椅子上,望着天花板。然后他把眼睛转向我,说出第一个词。
“很意外。”
“我必须给你施加压力,就像我对其他人一样,”我说,“我不喜欢这样,但是我必须这么做。”
“噢,我从未感受到那么大的压力,斯卡德先生。我看得出你是一个讲理的人,问题只是在筹钱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