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也上床睡觉的时候,玛莎似乎已经睡着了。隔了很长时间,床头柜上的台灯熄灭了。玛莎马上睁开眼睛,倾听着。丈夫已经鼾声如雷。她仰面躺着,眼睛凝视着黑夜。一切都让她感到烦恼——那鼾声、那黑夜里的微光,也许是镜子的光亮,也许是她自己身上的光亮。
“今天的手法是错误的,”她心想,“明晚我要采用激烈手段。明天晚上。”
然而,第二天傍晚,弗朗兹没有露面,星期六也没来。星期五他去看电影了,星期六与同事施维默去咖啡馆了。在影院里,一位女演员嘴唇像黑桃,眼睫毛像雨伞的辐条,正扮演一个假扮成可怜的办公室职员的富有女继承人。咖啡馆昏暗乏味令人失望,施维默不停地讲述夏令营里男孩子中间发生的那些不正当的事情;有个娼妓嘴唇上抹了口红、嘴里镶着一颗令人讨厌的金牙,一边盯着他们俩看,一边晃动着她的大腿,她每次掸掉香烟灰时都要朝弗朗兹微微一笑。
弗朗兹心想,事情原本很简单:在她摸我膝盖的时候,我只要一下抱住她就行了。痛苦啊……也许我应该等一段时间,几天不去看她?可是那样的话,生活就不值得一活了。下一次,我发誓,对,我发誓。我对我母亲和妹妹发誓。
星期天,房东照例在九点半给他端来咖啡。弗朗兹没像工作日那样马上穿衣剃须,而只是在睡衣外面套了件晨衣,然后在桌边坐下,写他每周一封的家信:“亲爱的妈妈,”他歪歪扭扭地写道,“你好吗?埃米好吗?也许……”
他停住笔,划去最后两个字,陷入了沉思。他一边挖鼻孔,一边看着窗外的雨天。也许此时此刻他们正在去教堂的路上。下午可以享用咖啡和掼奶油。他想起了母亲胖胖的红润的脸颊和染色的头发。她关心他什么呢?她总是更喜欢埃米。他十七八岁,甚至十九岁的时候——事实上,就是去年,母亲还打他耳光。有一次复活节,他年纪还很小,但已经戴上了眼镜,母亲命令他吃掉一块已经被妹妹舔掉很多的巧克力兔子。埃米舔了巧克力,母亲只在她背后轻轻拍了一下,可是对于他,因为拒绝碰那块黏滑可怕的棕色巧克力,母亲反手狠命抽了他一个耳光,打得他从椅子上跌落下去,脑袋撞到餐具柜,失去了知觉。他对母亲的爱从来就不太深厚,但是,尽管如此,这也是他第一次不幸的爱,或者说,他把母亲视作第一份爱的粗糙演习;尽管他渴望得到母亲的爱,因为学校的故事书(《我当兵的男孩,汉纳回家了》)告诉他,从远古时代起,母亲总是溺爱儿女;可实际上,他无法忍受母亲实实在在地出现他的面前,她矫揉造作的言谈举止,以及她显示出的精神力量、她皮肤和衣服叫人非常非常沮丧的熟悉味道、她脖子上臭虫般褐色的脂肪胎记、她用一根编织针抓挠她令人倒胃口的栗色头发分缝的做法、她水肿的大脚踝,以及她在厨房里做的各种表情,他一看就能准确地猜出母亲在准备什么饭菜——啤酒汤,或者牛睾丸,或者那种令人讨厌的当地美味Budenzucker
也许——至少回想起来——母亲的冷漠、刻薄、阵发的脾气对他来说还不算什么受罪,让他更加难以忍受的是,母亲在客人面前假装疼爱他,用手捏他的脸颊,通常是在隔壁肉店老板面前,或者当肉店老板在场时,逼迫他亲吻妹妹的同学克里斯蒂娜,而他是暗中喜欢克里斯蒂娜的,可他母亲还愚蠢地乐在其中。如果克里斯蒂娜曾经注意到他的话,弗朗兹愿意为这些糟糕的时刻向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