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他也还没有去过那里。我想要喝一杯,但是我想我不喝酒也可以逮到道格拉斯·富尔曼。
但是我没有机会这么做。我去他的公寓按了电铃,又是那个褐发的女人来应门,她可能穿的是同一件袍子和拖鞋。她再一次告诉我已经客满,并且建议我试试沿街的三家。
“道格拉斯·富尔曼。”我说。
她费力地抬眼注视我的脸。“四楼最前面,”她说。她稍微蹙眉,“你来过这里,来找过他。”
“没错。”
“对嘛,我就说我见过你。”她用食指擦过鼻子,又抹抹袍子。“我不知道他在不在,你要敲他的门就请便。”
“好的。”
“不过别乱搞他的门,他装了防盗警铃,什么声音它都会响,我甚至没办法进去帮他打扫,他自己打扫,想象一下那个状况。”
“比起其他人,他也许是跟你在一起最久的。”
“听着,他在这儿比我待得还久。我已经在这里工作,有——一年?两年?”如果她不知道,我也无法帮她。“他已经在这里好多年了。”
“我猜你跟他很熟。”
“一点也不熟,我跟他们都不熟。我没时间去认识人,先生。我有我自己的问题,你该相信。”
我相信,但是我并不因此想知道那是什么问题。她显然不能告诉我任何有关富尔曼的事,而我对于她可能告诉我的其他事情毫无兴趣。我从她身边走过,爬上楼梯。
他不在家。我拧了拧了门把手,门是锁着的。这扇门的门闩也许很容易打开,但是我不想弄响警铃。我怀疑如果那位老妇人没有提醒我,我可能已经忘记警铃的事。
我写了一张请他立即与我联络的纸条,签了我的名字,加上我的电话号码,把纸条送进门下的细缝。然后我便下楼走出去。
在布鲁克林的电话簿里记载着一个利昂·曼区,地址是在皮尔庞特街,也就是布鲁克林海茨,我想那是个适合厕奴居住的好地方。我拨了号,电话响了十几声我才放弃。
我试了普杰尼恩的办公室,没人接听。即使改革英雄一个星期也只工作五天。我又试了市政厅,猜想曼区是否去了办公室。那里起码有人接了电话,虽然叫利昂·曼区的现在并不在那儿。
电话簿上记载阿布纳·普杰尼恩住在中央公园西四四四号。我拨他的号码拨到一半,突然觉得没有意义。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谁,他不会愿意在电话里跟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合作。我挂上电话,收回我的一角钱,开始找克劳德·罗比尔。曼哈顿只有一个罗比尔,一个住在西缘大道的罗比尔。我试了那个号码,一个女人接了电话,我便说要找克劳德。当他来听电话时,我问他是否曾经跟一个叫道格拉斯·富尔曼的人接触过。
“我相信我不曾听过这个名字。他是什么背景?”
“他是布罗菲尔德的同伙。”
“警察吗?我不相信我听过这个名字。”
“也许你的老板听过,我正打算告诉他,但是他不认识我。”
“哦,我很高兴你没打给他而打给我。我可以打电话给普杰尼恩先生,并且帮你问他,然后我再回话给你。你还要我问什么其他的事情吗?”
“问他利昂·曼区这个名字是否让他想起任何事情,我是说,跟布罗菲尔德有关的。”
“当然。我会马上给你回话,斯卡德先生。”
不到五分钟他就回了电话。“我刚跟普杰尼恩先生谈过,你提的名字他都没听过。嗯,斯卡德先生?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避免直接面对普杰尼恩先生。”
“呃?”
“他对我与你合作的事不是很高兴,他没有直说,但是我想你了解我的立场。套用他的说法,他希望他的下属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