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的英国领土”。他是个杰出的演讲者和组织者;有一天他脑海中忽然冒出一种想法,那本是禁酒主义者早该想到的。它很简单:如果禁酒正确的话,那部分功劳应该归于先知默罕默德,他或许是第一个禁酒主义者。他跟伊斯兰教领袖通信,最终说服一位德高望重的穆斯林(此人名号很长,其中之一是阿克巴尔,余下的便是一长串无法译出的真主安拉的属性)来英国,讲一讲古代穆斯林的禁酒论。这两位以前肯定都没进过任何酒店的酒吧;但如前所述,酒店的现状迫使他们来到了这里;他们本想进文雅的茶室,却硬是被带到这个新装修的酒吧休息室。若不是那个伟大的禁酒主义者傻乎乎地去吧台要了杯牛奶的话,或许一切都会风平浪静。
尽管那些行商为人爽快和善,却也不由自主地发出一阵不满的嘘声;他们窃窃私语,冷嘲热讽之声清晰可辨,什么“别用碗了”,“牵出奶牛吧”。但是那个伟岸的朱克斯先生却觉得,就凭他的财富和胸针也该来点更文雅的幽默,于是他摊开双手,佯装快要昏倒,哀叹道:“他们明知道一根羽毛就能把我击倒。他们明知道一口气就可把我吹走。他们明知道我的医生说我不能受此惊吓。他们竟然还要在我眼皮底下残忍地喝凉牛奶。”
尽管戴维·普赖斯-琼斯牧师已经对公众集会上的诘问者司空见惯,但在这个与以往大为不同、也更大众化的场合他竟然极不明智地选择贸然还击。开始时这个东方禁酒者并未开口;当然也因此愈显尊贵。实际上,于他而言,穆斯林文化自然是取得了无声的胜利;他显然比那些商业人士更有绅士风度,因此他的贵族式超然姿态渐渐激怒了那帮英国人;而当普赖斯-琼斯先生在论辩中提及那一点时,现场气氛一下子变得无比紧张。
“我来问问你们,朋友,”普赖斯-琼斯先生摆出在讲坛上演讲的架势,说道,“为什么我们这位朋友是我们这些基督徒的榜样,表现出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所有的克己和友爱品德呢?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吵闹、无端生事的地方,他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宗教、真正的教养和真正的绅士风度的楷模呢?因为,不管我们抱持的教义存在多大差别,至少在他的国土,这种邪恶的植物,这种可憎的啤酒花或者葡萄藤,从没——”
就在这唇枪舌剑的紧要关头,那个经历过上百次辩论风暴的约翰·拉格雷像一支侵略军一样闯了进来,但见他红脸、白发,那顶陈旧的大礼帽扣在脑勺上,把个手杖舞得像根棍棒。
约翰·拉格雷是个公认的怪人。他常给报社写信,虽说那些信一般不会出现在报纸上,但他随后总会自掏腰包将其印成(印刷错误百出的)小册子,然后被分发到上百个废纸篓里。他争吵的对象既有观念保守的乡绅,也有郡议会的激进分子;他憎恶犹太人;他不信任商店、甚至酒店里出售的几乎每样东西。不过他的这种表现却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他熟知郡里的每个角落和每个奇怪的细枝末节;他是个敏锐的观察者。就连酒店经理威尔斯也对拉格雷先生怀有隐约的敬意,他擅于感知上流人士身上容留的怪癖;可那种敬意与他对快活伟岸的朱克斯先生五体投地的拜服可不是一回事,那人在生意上会带来实在的好处,对拉格雷的敬意不过是因为他不愿招惹这个老牢骚鬼,尽量避免跟他发生口角,或许是因为害怕他的伶牙俐齿吧。
“还喝平常那种酒吗,先生?”威尔斯先生倚靠着吧台,斜睨着问道。
“那是你这里唯一像样的东西了,”拉格雷先生愤愤地哼了一声,啪地放下那顶怪诞的古董帽子。“该死的,我有时会想,在英国唯一还有英国味的东西也就是樱桃白兰地了。樱桃白兰地的确有樱桃味。你能找到任何一种有啤酒花味的啤酒,有苹果味的苹果酒,或者哪怕是有一丁点葡萄味的葡萄酒吗?如今这个国家的每家客栈都充斥着无耻的欺诈,这在任何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