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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珊盘桓到中午才走。她说,她有几百万件事情等她做,有信要回、有账单要付、有衣服要洗。不,他不用送她下楼,门口有排到天际的出租车,她也可以搭公车到第八大道,要不,一路走回去也成,外面不热,散步很舒服。她亲他,他让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她又亲了他一回。他站在门边,听到她出门的声音,才赶紧到窗户旁,看她的背影,走过转角,不见了。

    他喜欢看她走路的样子,有一股运动员的神气劲,天不怕,地不怕,却又不失女人味儿。她在裤子里的屁股,看起来很棒。

    他很高兴她自己想走,但见她真的离开,又有些不舍。这还是她第一次在这里过夜,事实上,自从他离婚,又搬回银行街之后,并没有很多女人在这里过夜。他曾经跟几个女人一起厮磨整个夜晚,几年前,甚至出现了一个跟他度过许多夜晚的女性,他一度慎重考虑要跟她厮守终身,谁知道她突然宣布他们两个人不会有结果,毅然搬回圣克鲁兹去了。

    可是,跟洁西卡——这是她的名字,洁西卡·邓肯,谢天谢地,幸好她搬回到圣克鲁兹——还有其他没那么亲密,但可以一起过夜的女性在一起,他都是到对方的公寓去。她们比较喜欢这种方式,他一个人住的是单间,到处都是香烟的臭味儿。(突然之间,他得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看来,他已经戒烟成功了,戒烟贴片即将可以减半使用,而且由于他不再抽烟,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症状:他会开始注意家里面的气味。人在家里待着还不觉得,从外面回来,烟味就重得可怕了,就像是爱猫的人不觉得,但是,外人来访很容易就注意到那股猫尿臊味。天啊,他会不会变成那种让人作呕的戒烟者啊?就算有人在两条街外点了一根万宝路,他们也会皱眉头。是啊,他想,有可能这就是他的下场。)

    重新粉刷这个地方,应该没什么坏处。他可以把有些年岁已高的皮家具扔掉,沙发跟椅子再舒服,终究也不是不能取代的。这当然无法把烟味儿赶尽杀绝,但是,毕竟是个开始,剩下的,就交给时间吧。

    有好多心事可以盘算,就是不要碰一件真正关键、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他的手扼住她的喉咙。

    在他跟伊瑟·布林克夫讲完话之后,他几乎要打电话给她了。伊瑟的开场是一连串的道歉,说她多不应该打扰他的连续假期;然后,跟他解释,这也不能完全怪她,因为这个周末的时间,她都花在他身上了。她跟她先生到泽西海边的小屋度周末,今年最后一次,过完这个长假,海边就要关闭了。可是他们周五抵达之后,你知道她在干什么?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理,专心看《暗黑甚水》,都得怪他,害得她欲罢不能。

    通常,她承认,她会在办公室读完初稿,然后才告诉作者她的看法。但是,她等不及了。她知道大家都会疯狂爱上这本书,知道销售部会全心全意地促销这本书,现在她只要找到最合适的出版时机就行了。越快越好,当然,但也不能快到前期作业都来不及配合。

    诸如此类。

    罗姿早就告诉过他,这本书一出手,一定是佳评如潮。伊瑟为了三百万的签约金,当然非喜欢这本书不可,她怎么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但她展现出的热情,依旧让他动容。顿时,他想拿起电话跟苏珊一起分享现在的心情,但他决定先冷静一下。

    到底为什么她要把他的手,往喉咙上压?他想抽手,她死也不依。

    求你,她恳求。

    求他什么?

    他一个人吃晚饭。然后拿了一本约翰·奥哈拉的短篇小说集。他随意翻阅,把两个喜欢的短篇读了一遍,希望有朝一日,能有他的功力。

    上完厕所,他检查了玉兔的碟子。苏珊说,谷粉不见了,他自己瞧了瞧,觉得苏珊的眼力不错,还真看出了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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