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格侬餐馆在五十七街上,公园与麦迪逊之间,几十年了,始终在那儿。一家很经典的法国餐厅,几经风霜,当年的繁华流行,如今已然褪色,但是,拿出来的菜单还是硬里子,道地的法国品味。来这里的多半是识途老马,懂得珍惜这种得来不易的正统法国大餐。它的装潢澄静、内敛而优雅,服务恰如其分,没得挑剔。餐厅里的餐桌,隔得开开的,大大方方,从来没有坐满过,也从来没有空过两张以上。这就是老板认为最得宜的程度。他是来自布鲁日的比利时人,但是,大家都以为他是法国人。他想赚很多钱,从来不会忽略任何一个顾客。“这个星期没订到位子的顾客,”他一天到晚挂在嘴边,“下个星期他就不会来了。”
很多顾客声援他的想法。一个常客引用尤基·贝拉①的评论说——挤得要命的地方,没人会去——听这段话被老板引为知己,“精准,要恰如其分。”他说,“餐厅里一天到晚都是人,谁会想来呢?”
法兰西斯·巴克伦发现他早到了几分钟,要计程车在街角停下,在麦迪逊大道上找两家店铺逛了一下,掐准时间,刻意在八点零五分踏进餐厅。
他们已经就位,都在等他。三个中年男子打领带,深色西装。巴克伦上身是颜色亮丽的休闲外套,下面是一条黄褐色的宽松长裤,他想自己是不是应该穿套西装来的。仔细看看,他一身服饰倒是无可挑剔,外套的品牌是“托布尔与亚瑟”,裤子是阿玛尼的,褐色的皮鞋则是亚伦·艾德蒙的最新款式。他自道这样搭配衣服完美无瑕,唯一的问题是:这种装扮可不可能欠缺会议所需的稳重感?
不,他心里有数,这就是重点。会议是他们想要开的,他不必毕恭毕敬。漫不经心正可显示自己若有所恃,有闲暇静观其变,稳重,就显得小家子气了。
这番话,硬是漂亮,对一个警察来说。
他一直就是这么一个漂亮的警察。一身昂贵的衣物,一口不俗的言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沿门兜售,也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深藏若虚。他在苑坡长大,实现了威利·洛曼②未竟的事业。他擅长体育,爱出风头又能巧妙掩饰他的野心,轻轻松松地拿到柯盖特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这个学院大概仅次于常春藤名校,而又比布鲁克林学院(这是他的同学最想进的学校)好上一截。他在众人惊讶声中,进入这所让人艳羡不已的好学校,然后又在众人讶异的眼光中,毕业后直接进入纽约市警局。他的法学院入学考试成绩优异至极,申请五所法律学院,四所抢着收他;他只很帅地写信给这些法律学院道谢,盛情难却,他想到纽约市警局报到。
他到吧台绕了一下,向坐在那里的记者克劳蒂雅·葛多芙打声招呼。这个人在他升任局长之后,曾经在《纽约》杂志上帮他写了一篇特写。这位女记者向他介绍她身边的一个工会领袖,他曾经见过此人一面,便冲他点点头,微笑一下,但却没有伸出手来。这家伙没被逮捕过,至少在巴克伦的记忆里没有,但这不代表说,这家伙的手很干净,握了不会脏他的手。
“我在《纽约观察者》上面弄到一个专栏。”葛多芙说,“我们真该这两天找个时间,聊一聊,找点题材。”
“没问题。”他说,“再找时间好了,那边有几个人等我好一会儿了,我现在要先过去。”
这件事,倒是可以让你登在你的专栏上,他想。前警察局长法兰西斯·J·巴克伦可别写成法兰西斯·X·巴克伦,好像每个叫法兰西斯的,中间都有一个沙勿略③,还有拜托千万别把姓写成巴什曼——法兰西斯·J·巴克伦被人看见在东城一家很雅致的餐厅,跟三名房地产大亨共享奶油浓汤与青蛙腿。除了胃痛与头痛之外,他今天晚上可能一无所获,但是,把他的名字跟纽约真正的有钱人连在一起,对他也不会有什么伤害。
他接近餐桌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