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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以后,他还是无法释怀自己当时竟然是很欢迎他们来打扰的。门铃响了,他从音乐声中分辨出来,赶忙从椅子中拔身而出,离开沉思已久的书桌,急着想看看来客是谁。

    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再也没有办法恢复原先的模样了。

    门口站了两个人,都是白人,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短短的,穿西装,皮鞋很亮。猛一看,还以为是摩门教徒,或是耶和华见证会来传道的。这些家伙都衣冠楚楚,活像银行家或是律师,他们干嘛挨家挨户的要别人信教?如果他们真是那种信仰狂热分子,他倒不介意请他们进来,听听他们非说不可的那番道理,如果教义允许的话,说不定还会倒两杯咖啡请他们润润喉。不是因为他恐惧地狱,或是艳羡天堂,而是有人作伴,总比一个人瞪着电脑屏幕看,接下来的字眼怎么也跳不出来,要好上一点。

    一个小时之前,他写下“他走过去然后打开窗户”这个句子。他瞪了老半晌,把“然后”删掉换成一个逗号。然后玩了一局纸牌游戏。他又把这个句子改写成“他走到窗边,推开窗户”。他又看了好一会儿,摇摇头,把“推开”改成“甩开”。

    什么进展也没有,除了柯川的唱片放完了,改放约书亚·雷蒙①,香烟屁股快塞满烟灰缸之外。在门铃响的几分钟前,他把整个句子都删掉了。听到门铃响,他按下楼下大门的开门钮,走出去,打开房门,你爱怎么玩那个句子都可以,但是,他现在杵在门口,等那两个人走上楼梯……

    “克雷顿先生,我是探员凯文·屠夫,这位是我的同事,探员亚伦·雷迪。能跟您谈几句话吗?”

    “当然可以。”他说。

    “我们可以进来吗?”

    “喔,当然可以。”他说,退开两步,“请进,请进。”

    他们还真不客气,就这么进来了,眼神四处搜索,一点也不避讳。他留心观察过身边的警察,结果发现:只要是穿着制服的警察,不管是站在地铁站口,还是一般街头,他们经常理直气壮地瞪着人看,没半点不好意思。

    他站起来大约六英尺二英寸,虎背熊腰,胸膛、肩膀宽厚结实,留着一头像狮鬃的褐色头发,络腮胡是自己修整的。他的腰围比他理想的状况略略粗了些,不过还看得过去。他比屠夫高两英寸,屠夫又比雷迪高了一两英寸。

    屠夫很苗条,瘦瘦高高的,跟根牙签似的——尖细,克雷顿会用这个词形容。至于雷迪,则完全相反,大腹便便,他穿的那件西装外套根本藏不住。他们俩都比他年轻,年复一年,比他年轻的人越来越多不是吗?怎么看,这两个人最多只有三十五,而他已经四十七了。四十七不算是很老,特别是身材保持得还不错的时候。但无论如何,四十七距离五十比较近,离四十可远多了,比三十岁的人离六十近多了,比在摇篮里的小宝宝离坟墓可近多了——

    他们站在他的通间公寓里,看着他的东西,看着他。

    “有什么事吗?”

    “音量有点大。”屠夫说,“能把音量关小一点吗?”

    “难道是有人投诉我声音开得太大?天啊,现在这时候?我记得几年以前,有个家伙一天到晚在中庭练萨克斯风,没日没夜的,自以为是桑尼·罗林斯②,把这里当成威廉斯堡桥,但是——”

    “只是现在这样谈话有些吃力。”屠夫说,“倒没有人投诉。”

    “喔,对。”他说,连忙关低音量。“如果不是因为音量的话……”

    “问几个问题就好。”雷迪说。他的声音很尖细,从外表倒看不出来。屠夫先说客气话,问他现在来访是不是不太合适?他说,没问题,有人来聊聊天正好,因为有个句子,他怎么写都不对。

    “已经好一会儿了。”他说,“这些字怎么看都不顺眼,有的时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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