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那里也确实是就个人之间的价值多元而言的。包括孔子在内的古代先贤在“华夷之辨”这类“文化间”问题上一般都主张以华化夷,很少人有华夷价值平等的主张。“和而不同”本是主张华夏内部各种学派、思潮、观点和价值偏好应当“各美其美”,真正爱好中国文化的人不会不知道这一点!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多元化就意味着“自由优先于文化”。
有人说自由只是“西方传统”,其实,如果所谓自由传统是指类似哈耶克等人写的大部头著作,那么在西方人为自由而斗争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如果是指人类对自由的一种本能的追求,那么这是普世相通的。一位朋友写道:
“小时侯我是酷爱自由的,决不愿意被家长关在屋子里,而是在田野、山上、河边到处跑。我也是酷爱平等的,不论是哥哥多吃多占,还是老师厚此薄彼,我都坚决反抗。......我爱竞争,总想木秀于林;但也爱合作,害怕离群索居。而竞争与合作在竞争性儿童游戏中得到了和谐的统一:那就是大伙儿都必须遵守公认(即大家同意)的游戏规则。谁不愿意遵守游戏规则,他可以不参加游戏。他如果既要参加游戏又不遵守规则,那么大伙儿就要开除他。完全可以说,这些竞争性的儿童游戏规则充分体现了自由和平等、自由和民主、自由和法治的高度统一。但是这些规则有时也遭破坏,而破坏规则又没法开除的人,就是队长的二儿子。记得有一次我力主开除他,被他拧掉我一个手指甲。”
这位朋友说:父亲知道他得罪了队长儿子,非常恐慌,把他打了一顿。从此他慢慢明白了有些东西是需要害怕的,“自由的传统”便慢慢萎缩了[2]。我觉得这段大白话比许多关于“自由”的高深理论更耐人寻味。
我也曾经举过一个最浅显的例子:一般来讲,如果监狱不上锁,里边的人都会跑掉,这恐怕中西各国概莫能外。此所谓自由不分中西也。但,事实上有些人也宁可呆在监狱里,假如他们觉得这样更有保障的话。正是在西方,我国报纸曾经报道说他们的某某犯人刑满拒绝出狱,因为出去后会失业,与其流落街头,不如狱中舒服。可见所谓不自由勿宁死,在西方也只是极而言之。换句话说,人们可能为“安全”而牺牲自由,这其实也是中外皆然。因此,实现自由的过程,既是摆脱束缚的过程,也是失去“保护”的过程。假如一个体制既没有束缚功能也没有“保护”功能,就无所谓自由不自由。如果束缚性和保护性都很强,则人们自由的意愿最小(留恋保护),而自由的阻力(强加的束缚)最大。如果保护性很强而束缚很弱,那么争取自由(摆脱束缚)较容易,但自由的代价(失去保护)也会很高。如果相反,束缚很强而没有什么保护功能,人们就会更加向往自由,但也更难得到它。我们的旧体制,恰恰是保护功能很弱的体制,因此,中国人追求自由的动力应该更强,小岗村农民那种集体按血手印,冒死冲破束缚的勇气就是东欧的农民所没有的。但有人一看到“自由”这样的字眼就想起“西化”。当然这些人对“西化”的态度可能截然相反:有人欢迎,有人极力反对,但他们似乎都认为:今天的世界名为文化多元化,实则文化一元化。西方所谓“强势文化”已经渗透到世界的每个角落,使世界人民普遍接受了西方世界的价值观,一致向西方看齐,一味以西方之标准来衡量事物。[3]
这种对“文化”的理解有问题。打个比方说,儒学、基督教、伊斯兰教等等,应当多元并存,但异端审判与信仰自由可以并存吗?如果后二者可以并存,前三者就绝对不能并存;如果前一种意义的“文化”要多元并存,我们就只能赞成信仰自由,而不能容忍异端审判。我不知道所谓的“西方文化”是指基督教呢?还是指异端审判?如果是前者,我认为它远远没有一统天下,如果是指后者,那么正是西方人自己最先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