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7年危机与“捷克模式”的困境
综上所述,1992-1996年期间以“大众私有化”为核心的捷克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无论就经济滑坡“代价”的最小化、恢复增长的成就、宏观经济-财政的改善、社会公正的维护、公众对改革的认同度、社会与政治的稳定、市场化与社会保障的平衡等等方面,捷克都取得了很大成功,并因此得到国际上左、右(社会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声音的共同肯定。人们认为捷克的转轨是一部“效率与公平的协奏曲”。尤其是与毗邻的匈牙利相比——这个与捷克共有奥匈历史传统、转轨前经济发达程度相当、转轨中实行“渐进道路”与“只卖不分”等与捷克相反的做法、在1991年前后似乎比捷克过得舒坦,而1993-1996年则陷入了严重困境的邻国,成了肯定捷克式“休克疗法”者最常举的反证。
但从1997年起,捷克经济陷入停滞,增长率剧降,宏观经济指标恶化,捷克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失业增加。经济危机导致社会矛盾加剧,一直保持东欧最稳定的捷克政局也随之动荡。1996年大选获胜连任的克劳斯政府被迫在任期内提前辞职下台。1998年提前举行新大选,反对派社会民主党获胜上台执政,东欧各国剧变后历时最久的一个自由派政府结束了。
实际上,捷克经济困境的某些兆头在1996年已经显现,该年经济按当时价格虽增长4.4%,与上年4.8%的增长相差不大,[1]但按不变价格计算,则只增长3.9%,比上年的6.4%下滑了一大截。而失业率则从上年的2.9%增加到3.5%。[2]1996年国家财政赤字仅为15亿克朗,1997年就猛增为130亿克朗。在过去几年中捷克的外债一直是东欧国家中最少的,1995年仅为79亿美元,而1997年已增至220亿美元,大大超过1990年97亿美元的历史最高水平。另外,稳定了长达7年之久的克朗与1996年开始贬值,从27-28:1贬为32:1,为了制止这种趋势,捷中央银行拿出30亿美元来挽救,担仍无济于事。到1997年,克朗再次下跌至34-36:1,贬值率达20%。面对这些征兆克劳斯虽然表示:按市场经济观点看,人为刺激高增长并不可取,4%左右的增长率是正常的。但到1997年他终于沉不住气,被迫于4月中旬出台了所谓振兴经济措施。其中短期措施包括削减国家预算支出5%,数额达225亿克朗;限制工资增长速度,将国家预算工资增长率由11.9%降至7.3%;以及限制进口。长期措施包括加快由国家控制的大型企业私有化的速度;鼓励和支持出口;进一步规范金融业和股票市场;成立跨部门的专门组织机构;强化同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
然而这些措施并未奏效,1997年GDP只增长了1.8%,离5%的计划目标差得很远。按不变价格计更只增长了1.0%,与上年的3.9%、前年的6.4%相比呈连续滑坡态势。1998年GDP也只增长1.4%,仍陷于停滞,而1999年在新上台的“左派”政府治下甚至还下降了0.2%。1997、1998两年固定资产投资也连续出现负增长,分别下降了4.9%与1.1%。而失业率则继续爬升,从1996年的3.5%升至5.2%和6.7%。通货膨胀上升,1998年年末消费价格指数升至10.8%,时隔五年又一次返回到两位数。吸引外资(直接投资)则从1995年高峰时的25亿美元下降为1996、1997年的14亿与13亿美元。外汇储备也从1995年高峰时的140亿美元减到1996年的124亿和1997年的98亿美元。
下表反映出在转轨国家中情况最好的维谢格拉德四国中,捷克自1997年起从“排头兵”掉了下来,尤其在GDP增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