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素有“火药桶”之称的巴尔干地区在后冷战时代又一次成为欧洲乃至全球关注的焦点。随政治剧变而蔓延于东欧的民族主义幽灵使这一地区旧体制下的所有多民族联邦国家都发生了解体过程。但捷克与斯洛伐克实现了友好的“协议离婚”;民族、文化组成最复杂、旧仇宿怨也最多的苏联基本上和平解体后还留下了“独联体”这一协作关系,这在历史上超大型集权帝国的“善后”中是仅有的一例。而与此相反,前南斯拉夫解体的每一步都充满暴力,且血腥味还越来越浓:斯洛文尼亚独立打了十余天,死亡62人;克罗地亚独立打了9个月,死亡与失踪逾2万(还不计后来的克拉伊纳冲突);震惊世界的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战争打了三年零9个月,死亡数十万人;今年爆发的科索沃冲突更是很快升级为北约与南联盟间的“南北战争”,不仅北约的大规模空袭与塞尔维亚军队在科索沃的地面扫荡都空前残酷,而且以5月7日北约导弹炸毁我驻南使馆这一令中国人民举国震惊与愤怒的惨剧,一下把战争冲击波扩散到了欧洲以外,造成了冷战后首次我们不能置身事外的严峻局势。

    5·7惨案激起了中国人民强烈抗议北约暴行的浪潮,这一抗议无疑是正义的呼声。然而正义的激情必须伴之以理性的思考。科索沃危机是怎么回事?南斯拉夫的民族冲突怎么会发展到这步田地?这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科索沃春秋

    科索沃在80年代剧变前原为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8个联邦主体(6个共和国加2个自治省)之一,其自治地位受联邦宪法保护。作为联邦主体她与其他7个成员(包括塞尔维亚)一样有权向联邦主席团(8人组成的国家“集体总统”)派代表,并轮充一年一换的主席;有权与其他主体一样指派议员组成联邦议会的共和国——省院(每共和国各12名,每自治省各8名,共88名议员组成;有权轮充每年在8主体中更换的联邦主席一职。南联邦宪法法院由8个主体派员14人组成:6共和国每国2人,2自治省每省1人,院长由此14人每人轮任一年;作为南联邦唯一政党的执政党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也按类似原则组成:每共和国三人,每自治省二人,加人民军代表一人共23人,其中9人即8个主体的共盟主席加军代表为主席团当然委员,南共联盟中央主席团主席,即党的领袖也由8个主体派出的当然委员每人轮任一年。在此之前,即铁托时代自1972年起的南共联盟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央执行局,则由8个主体各出一人组成,当然那时铁托为当然领袖,是没有轮任一说的。

    由这种体制看,科索沃作为联邦主体在剧变前的南斯拉夫联邦机构内与包括塞尔维亚在内的各共和国似乎是平起平坐的。区别只在于在宪法法院与共盟主席团内的席位少于共和国,同时按联邦宪法,共和国有权退出联邦,自治省则没有此权利。但另一方面,科索沃这个自治省又隶属于塞尔维亚共和国,要承担塞尔维亚宪法规定的义务。这种既是联邦主体又无充分权利,同时又是塞尔维亚之一省的双重身份,自然会引起塞、科双方的矛盾。

    在塞尔维亚看来,自己的一个省有如此大的自治权,无异于国中之国,它成了塞尔维亚民族主义或“大塞尔维亚主义”者的一大心病。而在科索沃的主要居民阿尔巴尼亚人看来就更不合理:在前南联邦解体前按官方统计,阿尔巴尼亚族是第四大民族(按阿族自己统计则为第三大民族),其人口仅次于塞尔维亚、克罗地亚与穆斯林(波斯尼亚人),而比斯洛文尼亚人、马其顿人与黑山人都多。为何斯洛文尼亚、马其顿与黑山都可以成立共和国,阿尔巴尼人就不行呢?就以联邦解体后的“小南斯拉夫”即现今的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而论,1991年官方统计阿族人有172.8万(阿族自称200余万),为第二大民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