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所有的主义中,大概自由主义是最没有什么可说的,都是一些简单的常识。
自由主义无须论证,因为它的本质是自由优先于主义。自由主义面临的困难主要不是论证的困难,而是执行中的问题,因为自由主义承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它天然地就不想去驳倒什么公理。比如就社会主义而言,社会主义者一定要证明公有制优越,而自由主义者却不需要论证公有制不行,因为资本主义从来没有禁止过公有制,而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禁止私有制。你要说南街村很好,你到美国照样可以去办,当年欧文似的公社不知办了多少,政府没有禁止过,是它们自己办不下去了。公社垮台的原因是形形色色的,但从来没有人说是因为是政府禁止。
在经济学上,自由主义和非自由主义的区别从来不在于公有制是不是优越,关键是你让公民有没有自由选择权。我不关心南街村是个什么样子,也许真是一个圣人治理下的乌托邦,这种事情世界上多得很,在任何一个修道院里都能找到,也没有必要去证伪,说有些东西实际上是很黑暗的,也许有的黑暗,有的不黑暗。自由主义是所有主义中最没有主义的,它要表明的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权,我写了一篇文章还没有发表,有一句话叫“世人皆知奴隶苦”,表达了人类对自由的追求。社会主义是需要证明的,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蓝图,需要有很高的智力去证明它,要证明是合理的,可行的。没看过《资本论》的人,是不能成为社会主义者的。但是,自由主义者却用不着去读自由宪章,自由主义的信念并不取决于你是否看过自由主义的书。人们在追求自由的斗争中,并没有出现什么大部头的理论著作,但在追求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很多大部头的著作,比如《资本论》。
人们在追求到自由以后,又觉得自由很平庸,所以又出了很多自由主义的书。出现了比赛建构思想理论大厦的需要,这对于捍卫自由是必要的,对建立和实现自由并不重要。建立自由主义理论的唯一困难,是一个悖论,自由主义允不允许自由地转让自己的自由,这是无解的。自由主义的一个原则,只要不侵犯别人的权利,自己都是有选择自由的,但是如果我自己愿意当奴隶呢?我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自由,如果我自愿当奴隶主,那就要侵犯别人的自由。这是逻辑上的一个悖论,比如说宽容主义,对不宽容能不能宽容,相对主义本身是不是相对的,解构主义能不能被解构,最简单的是希腊式的悖论,如果有一个说谎者说,我说谎了,你相信不相信?
这个悖论引起的实际问题是美国南北战争关于奴隶制的讨论,奴隶制的辩护者说,南方的奴隶是自愿当奴隶的,奴隶制有契约基础的;但是废奴主义者同样是根据自由主义的原则,他们无法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如果说自愿当奴隶是一个悖论,那么你不许人家当奴隶就等于强迫人家自由了,但强迫人家自由不同样也是一个悖论吗?说自由主义可以导致奴隶制,基本上是无稽之谈,自愿当奴隶可以得出的结论和强迫人自由可以得出的结论在逻辑上同样是荒谬。在现实生活中,抛开纯逻辑,自愿当奴隶的比强迫人的害处要小得多,自愿当奴隶就是雇佣制,我愿意替人打工就替人打工。雇佣制也许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绝对比强迫你自由要好得多。有句话说,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你之手而行,这实际上说的就是强迫人自由的问题。强迫你自由,倒可以导致真正的奴隶制,是非常危险的。
所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就是说自由主义主张自愿当奴隶,比如说马克思批评的异化,就是指自由的异化,他要解决的就是市民社会中人们可以自愿地失去自由的问题。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人们自由地失去自由的问题,因为如果没有自由,也就没有自由地失去自由的问题,一切对自由主义的批评都归结到自由的异化,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