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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滨逊一人之独居荒岛,无所谓自由与否。见星期五而为二人焉,使二人互不隶属而路视之,各保其权利不相侵,则“消极自由”在焉。使鲁执刀奴役之,则鲁滨逊主也,星期五奴也,此反自由之奴隶岛也。今鲁滨逊既奴使星期五矣,于此主奴之外而有第三人至,使其人亦喜为主为奴,则固无自由可言。若夫此第三人仅以消极自由自限,自不欲为主奴,而视彼主奴为路人,漠然置之,不思夺鲁滨逊之刃解星期五之厄,则彼甲今日可奴使彼乙矣,安知明日不更奴役此丙哉!是消极自由不可仅得,所谓三个和尚无自由也。若第三人起而与鲁争,是为他人争自由而险将及己。此第三人者,利他主义者也,积极自由者也。无此积极自由,则并消极自由而不存。以此积极自由律人,欲使人皆利他焉,人皆忘我焉,则“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复堕奴役之阱矣。是故此第三人者,必以积极自由律己,而为他人争消极自由也。必以利他利众之心,而为众谋人各自利之权也。

    此第三人者,其李公乎。

    ——《世说新语补》

    最容易论证的“主义”:非全称判断的人性预设

    前些时候,“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争”曾成为思想界的热门话题。但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是无须论证的,因为它也许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不需要“说服”(更不要说压服)别人的“主义”,其他“主义”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因此总想消灭这些“错的”主义,使别人归服于己。其中极端的,会诉诸“武器的批判”,试图压服别人,温和的,也会诉诸“批判的武器”,试图说服别人。因此任何一种除自由主义以外的主义都要建立庞大的论证工程,以便“以理服人”。除非到了这种主义已破产时,论证已谈不上,就只能“以势压人”了。而自由主义的两个基本信念就是:世界本来就是多元的(事实判断),世界也应该是多元的(价值判断)。因此,自由主义者并不指望建立“自由主义的一统天下”,也不指望“说服”别人,当然更不会去压服别人。

    自由主义所需要的唯一“论证”,就是论证不应压服别人(价值判断),也不可能说服别人(事实判断)。前一判断是基于人性“恶”(人的德性有限),压服制度终会导致以恶压善,“善人专制”是靠不住的;后一判断是基于人性“愚”(人的理性有限),“说服”到头来终会导致弄巧成拙,“智者设计”也是靠不住的。但这里要指出:自由主义所谓的性恶、性愚决不是把人都看成坏蛋和傻瓜,更不是“鼓吹自私自利”和愚昧反智。恰恰相反,它不但不是对性善的价值否定,就是在事实判断的意义上,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原理与那种“人对于人是狼”的极端表述也全然不同——道理很简单:人们没有见到狼群中存在市场,更不能设想狼与羊进行交易。

    在中外思想史上,倒是极端反自由的某些流派,如中国传统法家才主张人性皆恶:“夫以妻之近及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韩非子》),因而除了“法、术、势”之类厚黑功夫,法家是什么也不信的。不久前在活报剧《格瓦拉》中,编剧安排几个女性“美帝国主义者”高声怪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显示“西方性恶论”之丑恶。可笑的是这句话偏偏是一句纯粹的中国古代名言,流行于国人尚不知“西学”为何物的时代。而所谓“西方的”性恶论,即使在“人对于人是狼”那样极端的表述中,也只是一种事实设定,而决不至于在价值意义上对“不为己”者作出“天诛地灭”的诅咒。但在我国传统时代,这样的诅咒不仅见于上述社会流行语,而且像韩非这样的经典法家,对那种不怕死不爱钱无私无畏的海瑞式人格也可谓“疾善如仇”了。你听这叫什么话:“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也,吾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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