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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

    我说,他的那种语气让我有一点点的迷惑。

    “自己的事情弄得这么糟糕,我都不敢相信自己了,别人也不会相信我。不过,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出卖过朋友,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要不是这样,今天晚上,我也许就不会那么窘迫了。”

    “没错,”拉菲兹点了点头,好像在对自己心中的什么想法表示赞许,“我印象中的你,就是这样的,而且我敢保证,现在的你,跟十年前还是一样。我们都没有改变。兔宝,只是比以前更成熟了。我想,不管是你还是我,都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还是当年那个往下放绳子的你,和那个顺着绳子节节往上爬的我。为了朋友,你什么都可以做,是吗?”

    “什么都可以。”我高兴地大声表白。

    “甚至是犯罪?”拉菲兹微笑着说。

    我停下来想了想,因为他的语气与之前有所不同,而我敢肯定,他是在捉弄我。不过,他的眼睛看上去跟之前一样地认真,而现在的我是不想有任何保留的。

    “对,甚至是犯罪,”我宣布,“告诉我要犯什么罪,我马上就去。”

    他看着我,神色先是惊奇,然后是怀疑,最后他甩了甩头,脸上又挂上了他特有的那种愤世嫉俗的笑容。

    “你是好样的,兔宝!一个真正绝了望的人——呃?先是要自杀,接着,是去做我让你做的任何坏事!你需要的是有人来拉你一把,伙计,而你做得也很对,跑来向一个正派守法、名声不错的公民求助。不过,我们今晚还是得弄到钱——不管用什么手段。”

    “你说今晚吗,拉菲兹?”

    “越快越好。过了明天早上十点,就时时刻刻有风险了。只要那些支票当中,有一张回到你的银行,支票就会被拒付,而你就得名誉扫地。不行,我们得在今晚弄到钱,明天第一件事儿,就是重新开立你的账户。让我想想,我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在凌晨两点的时候?”

    “是的。”

    “可是都这个点儿了,我们怎么弄,去哪里弄呢?”我满怀惊诧地看着眼前的朋友。

    “从我的一个朋友那里,他就在此地,在邦德街。”拉菲兹神色严肃地说道。

    “他肯定是你非常亲密的朋友!”

    “亲密可谈不上,我只是可以在他家自由地出入,有一把胡匙,仅此而已。”

    “你要在深夜的这个时间把他叫醒?”

    “如果他在床上的话。”

    “我必须跟你一起去吗?”

    “当然。”

    “那我就去。不过我还是要说,我不喜欢这个法子,拉菲兹。”

    “那你宁可接受我们面临的另一个选择吗?”我的同伴嗤笑道,“不,让它见鬼去吧,那样是不公平的!”他大声说道,口气中带了些许的歉意,“我很了解,这是种残忍的折磨,可是你老在外场待着,那是绝对不行的。听我说,在我们开始之前,你得喝上一杯,就一杯。那边是威士忌,这边是苏打水瓶,你请自便吧,我去穿上外套。”

    我照他的话做了。我得说,这多少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因为虽然他这个提议让我无法回绝,但其实我自己内心,对此也并没有多少反感。不过,我得承认,一杯还没喝完,我心里的恐惧确实就少了许多。

    这时候,拉菲兹也回来了,运动夹克外面套了件轻便短外套,头上随意地戴着顶软毡帽。我把酒瓶递给他,他微笑着摇了摇头。

    “等我们回来再喝吧。”他说,“先干活后享受嘛。你知道今天是几号吗?”

    我喝干杯中酒的时候,他伸手从一本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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