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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扁陷,”我听着,懒懒地回答,“脸部由于剧烈撞击而凹陷,比如坠机或高空坠落的案例中脸部先着地的情形。你说两年前?”我的思绪开始飞驰,“怎么可能?”

    “血腥的细节我就不多说了。”他继续翻看笔记,“重点是她身上有许多咬痕,双手双腿都有,血迹上还黏附着奇怪的浅色长毛,起初被当作了动物毛发,安哥拉长毛猫之类的。”他抬头看我,“你在发呆。”

    我们一直都认为尚多内抵达美国的第一站是里士满。支持这个假设的唯一理由是,我们认定他经年蛰居于他那巴黎家族豪宅的地窖,像钟楼怪人那般。我们还认定他是从比利时安特卫普港乘船而来,这艘船上还载了他弟弟的尸体。难道这点也错了?我向赖特提出疑问。

    “你应该清楚国际刑警的推论。”他说。

    “他们认为他利用化名上了‘天狼星号’。”我开始回想,“十二月初那艘货轮在里士满一靠岸,就有个叫帕斯卡的人下了船前往机场,据称是应家族急召要回法国。”我复述着上周杰伊·塔利在里昂国际刑警总部所做的简报内容,“可是没有任何人目睹他上飞机,他们便推测帕斯卡就是尚多内,他哪儿都没去,一直藏在里士满伺机犯案。依你的说法,他在美国进出自如,我们根本无从知道他什么时候来过、待了多久,那什么说法都靠不住了。”

    “的确,很多推论势必得推翻。我说这话可没有针对国际刑警或哪个人的意思。”赖特再次跷起腿,不知为何一脸愉悦。

    “这个叫帕斯卡的,有谁见过他吗?”

    赖特并不清楚,但他猜测无论帕斯卡是谁——假设此人真的存在——必然只是尚多内犯罪家族的一个小卒。“又一个用化名的家伙,也许是集装箱里那名死者,也就是尚多内的弟弟托马斯·尚多内的同伙。至于托马斯参与家族事业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博格得知尚多内落网的消息和他的犯罪记录,就打电话过来了?”我说。

    “没错,尤其关注他的作案模式。她说苏珊·普雷斯案一直烦扰着她。她急于进行DNA比对,至于精液采样和分析报告显然早在两年前便有了。”

    “这么说苏珊案的精液采样已经做了化验。”我思索着,暗暗惊讶。就我所知,化验室工作量繁重、财力单薄,除非有嫌疑人的样本可供比对,否则通常不会进行DNA分析,在缺乏可供筛检的庞大数据库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而一九九七年纽约的数据库尚未建立。“当初他们是否锁定了某个嫌疑人?”我问。

    “我想他们心里多少有个底。”赖特回答,“我只知道他们握有分析报告,我们得立刻将尚多内的DNA采样送到纽约的法医办公室去,事实上它已经上路了。简言之,我们必须在本地法院传唤尚多内之前确认两份DNA是否吻合。所幸我们有优势,他伤了眼睛,还得住院疗养一阵。”他说,好像我跟这事毫无关联似的,“这有点像你常提及的黄金时间,人受到重创后进行救治的最佳时机。这几天就是我们的黄金时间,我们必须尽快完成DNA比对,确认尚多内是否为两年前在纽约犯案的那个家伙。”

    赖特有个恼人的习惯,总喜欢重复我说过的话,仿佛只要谈点逸事就能让他变成消息灵通的人士。“咬痕呢?”我问,“有没有相关报告?尚多内的齿列很特殊。”

    “你知道,凯,”他说,“我手头的信息实在有限。”

    此言不虚。我只想让他说真话,说出来找我的真正原因。“要是DNA比对结果证明就是尚多内呢?你说必须在本地法院传唤他以前确定,为什么?”这些问题只是客套话,答案其实我已知道,“你不希望他在本地被起诉,而是想把他送到纽约去,让他先在那里受审。”

    他回避我的目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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