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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掩饰他的轻蔑之情。

    “队长,我希望你的调查能够取得成功,动作要快,”他说,“我们会在爱丽舍宫密切注意你的进展。如果你找不到这个匪徒,我向你保证,是会有……后果的。”

    他转过身,下了楼梯,朝着前厅走去。勒贝尔什么也没说,只是飞快地眨了眨眼。

    克劳德·勒贝尔自从二十年前在诺曼底加入第四共和国警察部队,成为一名年轻的侦探以来,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功,完全得益于他身上的一个特质——善于激发别人对他的信任,使人愿意对他吐露心声。

    他既没有布维埃那样魁梧的身材,也不像现在进入警察部队的很多年轻警探那样善于言辞——他们能把证人吓得痛哭流涕。当然,他不觉得这是缺点。

    他知道,在任何地方,无论是孩子、店主、售货员、邮差或是银行职员,只要是大多数罪案所针对的对象或者目击证人,他都能让这些人开口。他深信自己有这个本领。

    这在很大程度上缘于他的体型;他身材矮小,看上去活像漫画家笔下的“妻管严”。不过同事中谁都不知道,他的确有些惧内。

    他不修边幅,要么是件皱巴巴的套装,要么是件风衣。他举止温和,甚至总带点歉意。当他向证人询问情况时,他的态度让对方感到,这次与他们以往和警方打交道时所受的对待真有天壤之别。于是那位证人不禁对这位侦探大有好感,仿佛颠沛流离的难民回到祖国一般。

    另外,他曾是欧洲最强有力的刑警部队凶杀处的处长。他在著名的法国司法警察署刑警大队做了十年警探。他那副温和朴素的外表背后,是一个精明的头脑,并在执行任务时坚决拒绝任何恫吓或干扰。他曾被法国最邪恶的黑帮头目威胁,面对这样的威胁,勒贝尔也只是飞快地眨眨眼,这让他们以为警告已经被充分接受了。只有在事后,在牢房里,他们才慢慢意识到,他们低估了这双目光柔和的褐色眼睛和那撮牙刷胡子。

    他还曾被有钱有势的人威胁过两次。一次是一个企业家,仅仅让他看一眼稽查员写的证词,就要他判一名低级职员犯有贪污罪;另一次是一位社会名流,企图让警方中止对一名年轻女演员服毒致死的案件调查。

    在头一个案件中,他对涉案的那位企业家进行了调查,结果其他更大的,与那个低级财务人员无关的纰漏浮出水面。事后那位企业家一直懊悔,他要是在自己还有机会的时候逃往瑞士该多好。第二桩案子里,那个社会名流最终被判长期监禁,他在监狱里有充分的时间追悔自己不该在他位于维克多·雨果大街的顶层豪华公寓里指挥一个犯罪团伙。

    对圣克莱尔上校的话,克劳德·勒贝尔的反应也是眨眨眼,一言不发,就像一个被训斥的小学生。但这对他随后执行被强加给自己的任务丝毫没有影响。

    当最后一个人走出会议室后,莫里斯·布维埃来到他身边。马克思·费尔内飞快地握了握勒贝尔的手,祝他好运,然后走下台阶。布维埃用蒲扇一样的手拍了拍勒贝尔的肩膀。

    “呃,好了,我的小克劳德。就是这么回事,对吧?好了,是我提议由司法警察署处理这件事的。只能这样。其他那些人只会没完没了地说空话。来吧,咱们到车里谈。”他率先下了楼梯。两个人一起爬进等候在院子里的雪铁龙车的后座。

    这会儿是晚上九点多,白天留下的全部痕迹,就是巴黎郊区奈伊上空挂着的一抹深紫色。布维埃的车顺着马里尼街驶过克莱蒙梭广场。勒贝尔朝右边车窗外看了一眼,顺着璀璨的香榭丽舍大街向上望去。尽管从外省调进巴黎已经有十年了,但香榭丽舍大街在夏夜中的璀璨辉煌一直让他感到惊叹和激动。

    布维埃终于说话了。

    “不管你眼下正在忙什么,都必须全停下来——全部。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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