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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M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

    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CARTER.我们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

    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黑色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但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色,我岂不知,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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