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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

    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

    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

    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

    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色32B的美顿芳胸围,真土!"我说:"错了,32A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

    "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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