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我的嗓子在冒火,头疼得要裂开,昨晚发生的一切都想不起来。我只记得戴比下午接我去了party,记得我们在舞会上狂欢。我的耳膜隐隐作痛,那些疯狂的音乐仿佛还回荡在耳边。我扶着摇摇欲坠的头,挣扎着走去厨房,在抽屉里找出两片扑热息痛,然后从自来水管接了一杯凉水,直接灌了下去。
“你醒啦?”亚历克斯拿着一个刚用过的盘子走进厨房,准备洗碗。
我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又倒了杯水喝下去。然后我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来,看亚历克斯在水池里忙活。水声哗哗,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我的脑子似乎清楚多了。
“昨天我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问他。
“是今天。”亚历克斯回头瞥了我一眼,“一大清早就叮叮咣咣的,吵死人了。”
“我不记得了。”我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
“你当然不记得。是戴比和罗伊送你回来的,你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啦。”
“他们人呢?……呃,你说罗伊也在?”我愣了一下,大脑深处的某根神经似乎发出了一个警告。但是有什么不对,我也说不出来。
“因为你醉得不省人事,所以戴比就给罗伊打了电话。”亚历克斯把洗干净的盘子立在碗架上,然后用一条干毛巾擦了擦手,“她还能怎么办?不想让你未婚夫看到就别喝那么多嘛。”
不,这并不是我所担心的问题。“那他现在人呢?”我问。
“把你安顿好就走了,”亚历克斯抬头看了看表,“大概七八点钟。”
“他竟然没有留下来?”我喃喃自语,但还是被亚历克斯听到了。
“你都睡死了,他留下来做什么?要我说,你的睡相可真不怎么好,我要是你啊,早就羞愧而死了,绝不会不痛不痒地在这里问‘他为什么没有留下来’!”
我把手里的马克杯咣当一声摔在碗架上,狠狠瞪了亚历克斯一眼。但是他毫不在意,慢条斯理地把碗架上的盘子码放整齐,然后突然转移了话题。
“你什么时候出门?”他开口问我,看似随意。
出门?哦对了,下午我要去希斯罗机场接机。就好像某种信息交换,当这个念头出现在我脑子里的时候,关于罗伊的那件事情就被置换出去了。是的,今天下午我要去机场接我的父母,他们要来参加我几天后的婚礼。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妥,唯一的问题只是我昨天晚上喝得太醉,现在我头疼欲裂,所有记忆都混淆成模糊的一团。就好像一个人独自提着灯在黑夜里行走,看不到过去也看不到未来,周围一片漆黑,只有自己脚下石砖缝隙里的青苔,偶尔被灯光照亮一下,然后继续被浓重得透不过气的黑暗所淹没,没有任何机会喘息。
“我冲个澡就走,”我扶着桌子站起身,感觉重心不稳,摇摇欲坠,“你放心,”我看着亚历克斯的眼睛对他说,“我不会迟到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但我还是说了。对面的亚历克斯表情呆滞地看着我,手里紧紧握着一个洗过的勺子。
大概是止痛药最终发挥了作用,上地铁的时候,我的头好像不怎么疼了。我找了个空位子坐下来,眯起眼睛辨认着车门上方细长的深蓝色线条。希斯罗机场就在这根线的尽头,看上去遥不可及,下面密密麻麻的站名模糊成一片无法辨认的小点。
作为全世界最古老的地铁,伦敦地铁有很多故事。或者说,很多故事都发生在伦敦的地铁上。比如尼尔·盖曼的《永无乡》。我记得“伯爵宫廷”那一站打开门之后是真正的伯爵宫廷。但是当列车滑进站台的时候,除了头顶的灯突然暗了一下,毕竟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掏出手机看时间,四点三刻,还好,我应该不会迟到。
车厢轰隆隆地左右摇摆,我在失望中昏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