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那只一直困扰我的白色马克杯是罗伊的。因为在我认识的人里面,除了罗伊,根本没有人会用纯白色的杯子。毕竟这是一所艺术学院,大家都习惯于在自己的日常用品上添加各种没必要的装饰。所以,既然亚历克斯搬进学生宿舍比我要早,那个杯子很可能就是罗伊之前来喝茶的时候落下的——我怎么想这都是唯一的解释。
其实不只是杯子,罗伊所有的餐具都是白色的。白色的茶具、白色的餐盘、白色的点心碟,还有白色的汤碗。一整套纯白色的瓷器,上面没有一丁点的花纹或者图案。除此之外,罗伊的大部分衣服也是白色的(还有白色的浴巾)。一般男生的衣服总是逃不开灰褐黑,很容易就混淆在人群里,但罗伊却总是不偏不倚地鹤立鸡群。当然白色也很适合他。穿起同样款式的白衬衫,他与其他男生的距离就是王子与侍应生的区别。当然,大帅哥亚历克斯穿起白色估计也不会差到哪儿去,但这家伙早就被我淘汰出局了。
在罗伊搬进学生公寓以后,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我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刚刚才在视觉理论课上见到他,下一秒我们已经坐在“伦敦眼”摩天轮的至高点俯瞰风景;而当我闭上眼睛准备享受泰晤士河畔清新的晨风,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们却已经在SOHO区的高档西餐厅里共进烛光晚餐了。
就好像今天这样,下课铃才响过一声,我就发现自己半闭着眼睛躺在“河畔”酒吧舒适的沙发上,听着萨克斯风吹出悠扬的布鲁斯,看着舞台上那个抱着白色电吉他的男孩,在不对称的发帘后面对我眨了下眼睛。酒吧里光线昏暗,我坐得很远,从这里原本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在那一刹那,我确实看到了罗伊熟悉的微笑,就如同水波的涟漪,在室内一圈圈地荡漾开去,随着音乐,漫过我的心,然后占据。
也许我应该听戴比的,我就应该“伸开手臂”迎接现在的生活。但这一切也太完美了。完美得让我有些害怕,有些不知所措。但每当我看到罗伊的时候,所有的困惑都消失了。我必须承认,我喜欢和他在一起。只有他能让我放松紧张的神经,让我复苏自己糟糕的记忆,回想起之前发生的一切。他让我觉得我是真实存在的,我的每一次呼吸都富有意义。他就好像一个奇妙的魔术师,填补了我以往生活中所有的空白与间隙,让我的生命和心跳得以延续。
就这样,我恋爱了。
我不知道这种改变是从哪一天开始的。我说不出一个具体的日期。我无法定义。就好像罗伊甫一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们就已经坠入了爱河。早在我还未发觉自己心意的时候,我就迷恋着他的抚触,迷恋着他的呼吸,迷恋着他的吻。那么温暖,那么缠绵,就好像夏日里塞纳河畔的一抹微风,带着睡莲的香气,轻轻拂上心头。
戴比递给我一杯酒。我根本不知道这是第几杯了。薄荷叶子在透明的玻璃杯里争辉夺目地绿,就好像海洋深处的海藻,在灯下舒展出一种诡异而惊艳的光。
冰凉的玻璃杯碰上我的嘴唇,紧接着,同样冰凉的液体滑入我的口腔。但我却尝不出任何酒精的味道。我只是觉得开心、慵懒,我看着远处舞台上那个弹奏电吉他的男孩,我不由自主地微笑,我想躺在这里永远不起来。
头顶的彩灯开始转动,开始还是彩色的,然后就慢慢混淆成一片黑白。我又看到了那个白衣的少年。这一次,他像一位中世纪的骑士一样,骑马佩剑站在广场上,站在喷水池边,金色的阳光洒落在他脸上,那是灿烂而刺目的光,映得他的头发似乎燃烧了起来。
但是光线太强了,我看不到他的脸。我眯起眼睛,伸手挡住光,逐渐辨认出远处高耸入云的白色钟楼,黑白格子的大理石地面从脚下一直延展到教堂门口,那里站着同样身穿白色法衣的大主教。
这一切看起来既陌生,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