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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丧习俗,反映一个民族的文化观念,它随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发展变化。中国封建时代的婚俗丧礼,极其繁缛,充满迷信色彩。大陆自1949年后经过“移风易俗”,多已改革,然而在台湾,特别在农村,却“古风犹存”,变化不大。

    与闽粤地区旧俗相仿,昔时台湾民间亦盛行“包办婚姻”,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他习俗亦大致相同:

    同姓不婚:中国传统婚俗,同姓不许结婚。《左传》云:“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在古代企求子孙繁衍、“多子多福”的旧观念下,同姓通婚自然成了“大忌”。台湾民间不仅严禁同姓结婚,就连“周、苏、连”、“陈、胡、姚”、“徐、佘、涂”等各三姓,以及“萧、叶”、“许、柯”等各二姓,也互不通婚,因为他们被认为是生于同一祖先。

    相亲:结亲的第一步是“相亲”,即在媒人的安排下,让男女双方相互偷看,如两情相悦,便可定亲。相亲当日,媒人陪同男方及父母亲友前往女家。坐定后女方出来端茶待客,顷刻间,男女双方“惊鸿一瞥”,女方即刻回房。不论是否中意,当女方再次出来收茶杯时,男方就将红包放入茶杯。女方如见给的是大红包,便知男方中意。如女方也中意,就再拿出芝麻、红枣、花生泡茶待客。相亲即告成功。

    大娶、小娶和户内婚:这是三种不同的旧式婚礼。“大娶”即“明媒正娶”,仿照中国传统的婚庆“六礼”式结成夫妻,此俗在台湾称为“推做堆”。

    “大娶”则要隆重得多,按以下五个程序进行:先是“问名”,即“议婚”,男女互换庚帖,请算命先生看双方是否适宜结婚(台俗,夫妇年龄相差三岁或六岁是忌讳);次为“送定”,即订“婚约”,男方由媒人陪同到女家,送金银首饰等礼品,女方以礼回赠;然后是“完聘”,又称“大聘”,男方由媒人陪同,送婚书、聘金等到女家,女家则将坤书交媒人,这才算正式订婚;四为“请期”,即决定结婚日期,由媒人请算命先生选定吉日,男家将《亲迎书》、《礼书》附礼品送到女家,女家以返书及衣物回礼;最后才是“亲迎”,即正式“成婚”。台湾民间举行婚礼,通常大都忌在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九月这几个月内举行。因为四月的“四”字与“死”同音;而五月的“五”字与“无”同音,这个月结婚有不生育之虞;六月是一年之半,如在这个月结婚,就有“半年新娘”之称,担心不能白头偕老;七月是民俗中的“鬼月”,如在这个月结婚,就如娶到“鬼新娘”;而九月的“九”字与“狗”同音,因而也尽量避之,以免有“狗新娘”之称。

    成婚当日,大体如闽南旧俗,但也有不少独特习俗:如新娘上花轿时,女家要泼一碗水在轿上,以示女儿嫁出如“泼出去的水”,企求婚姻美满,不会发生休弃之事;轿旁系一棵带根叶的青竹(俗称“踏脚青”),以为女儿嫁到婆家后全家福气康泰,并表示新娘是初嫁而非再嫁;花轿后面还须挂一米筛,据说可“避邪招福”;花轿抬出不远,新娘要丢把折扇或手帕、钥匙之类,表示从此不再归娘家;如路遇其他花轿,双方媒人以人造花互赠,据说这样就可避免“喜冲喜”的不吉之兆等等。

    花轿到了男家还有许多讲究,如“过米筛”娘不能进厨房取水沐浴,须由女童代为取水;并选一生肖属龙或蛇的男童,在喜床上打滚,祝新婚夫妇早生贵子;上床时,新郎要把自己的鞋放在新娘踩不到的地方,衣衫也要放在新娘的衣服上边,否则据说万一不幸鞋被新娘踩到或衣服放得不对,新郎会一辈子怕老婆云云,名堂甚多。

    归宁:新娘出嫁后数日内由新郎陪同第一次回娘家,俗称“归宁”。当日,新婚夫妇须由娘家弟妹前来迎接;须在日落前返回男家,据说这样才有望生男孩。临行娘家要送雏鸡一对,俗称“娶路鸡”,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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