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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姓任。”他告诉我,把手伸出来,“你对五号晚上要知道什么?”

    我说:“你是共济兄弟吗?”

    “我当然是,兄弟。我叫任兰可。你从哪里来。”

    “凡多拉,四十五分会。”我告诉他。

    他告诉我他所属分会的号码。我们握手。

    我说:“不知你还记不记得,一个兄弟,五号晚上,在这附近晃,想搭便车……”

    “我记得他。”姓任的说。

    “他后来怎么样?你记得吗?”

    “要是你真想知道,也有权知道,我就告诉你。”他说。

    我说:“我是个私家侦探。我在查看这个人发生什么事了。”

    他说,“我告诉你。这家伙与众不同。他说话像个绅士,但他才自烂醉中醒回来。他没有刮胡子,一身皱巴巴的衣服。但是,看得出来,这家伙有一些不对劲。

    “反正他突然出现,用了我们的盥洗间,开始闲逛。我们不喜欢有人做这种事。要知道,客人来加油,有人面对面要求搭一段便车,叫客人拉不下脸来拒绝。但是驾车人可能不想带便车客……我自己就不愿半夜让一个不认识的人上车。在公路上有人招手,你可以不停,但是在加油站里面对面住往难予拒绝。

    “所以每次有人在这里闲逛要搭便车,我们都婉言把他们劝走。他们不听劝阻的时候,我们会打电话给警察局,一般不到二分钟巡逻车便会过来,警察不会说是我们招来的,他们会找到这个人,查问他身分,劝他去乘长途巴士或治他游荡罪。

    “这一手最有用,至少强迫他向前走二里路,开始在公路上翘大拇指请求搭便车。这才是公定的搭车正途。本来他就该如此做,不该到加油站来的。”

    “但是,你说这个人与众不同?”我问。

    他说:“他与众不同。他是个兄弟。他向我表明是共济兄弟,而且告诉我一个奇怪的故事。他说他是有周期性酒瘾的人,不是个酒虫。他说他会一、二个礼拜完全不喝酒。但是突然酒瘾发作,非出去豪饮不可。他说他把所有钱都喝掉之后,会留下来一、二天,看看这些新交的酒友会不会还敬一点酒给他喝。但是只要山穷水尽没有酒喝了,他的酒瘾也就没啦。送酒给他喝也没胃口,酒精对他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他就要急着回家了,换衣服,洗澡,做个正经人;他清醒的时候会觉得酒精没意思,一生再也不喝了。”

    “你相信他?”我问。

    “我相信了。”

    “他要什么。”

    “他一毛钱也没有了。他想要搭便车。他并不在乎车子是去那里的,最好是洛杉矶。只要马上走,去哪里都可以。”

    “你怎么办?”

    “告诉你,”姓任的说,“我老板要是知道我这么做,他会开除我的。我告诉那家伙,他不能在这里想办法搭便车,但是,我要看到合适的人,我会代他问一下愿不愿意带个客人。

    “老实说,我绝未想代他游说任何人让他搭便车。我只是在想有的人开着破旧不堪的小货车,也许想找个人一路聊聊。

    “过不到十分钟,一辆小货车进来,我问他想不想搭客人,请他老实说,不必勉强。他说不要,他一路已经看到太多的便车客,他都没停车。”

    “之后呢?”我又问。

    “又十分钟后,另外一个人开辆车进来。车子是豪华轿车,真是车子当中的精品。他突然发问。”

    “问你什么?”

    “问我……其实他也没有问,只是告诉我他开了很久车,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开,他不愿一路开一路和瞌睡虫打架。他说他想找一个搭便车的人替他开车。”

    “他怎么会突然和你提起这些的?”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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