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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走这条路。尽管父亲是共和国最大的官吏,可他继承得最多的,大概是外公段海若的血脉吧。尽管军中的生活要单调得多,可是他却更觉自在。

    只是,此路大概永远都走不通了。他苦笑着。虽然知道此路不通,可是读兵书、练枪马的习惯却怎么都放不下。当成是个爱好也不错,或者去军校做个教官吗?只是军校教官同样属于军人,自己被开革出伍,永不录用后应该同样不行了,只能去文校当教席。不过想到自己一生都要去教一些孩子“一人口刀手”之类,郑司楚同样无法想像。

    真是高不成、低不就,自己的未来究竟会是如何?不过能和萧舜华成为同僚,当文校教习其实也不是不可忍受吧……只是想到萧舜华,他就又想到了程迪文。程迪文对萧舜华一定怀有爱慕之心,那天在纪念堂遇到萧舜华,恐怕就是他与萧舜华约好的。那天程迪文喝得烂醉,后来不知如何了,多半会涎着脸去赔礼吧。

    别去想了。郑司楚心头突然一阵烦乱,轻轻拍了拍飞羽的脖子,凑到马耳边小声道:“飞羽,现在能打个大滚吗?”

    大滚就是快跑的意思。飞羽打了个响鼻,似乎是回答。郑司楚笑了笑,这匹爱马深通人性,跟随自己上过阵,那次奇袭楚都城时就跑在最前,把身后的军马拉下好一段。那次为了照顾到别人,也没有全力奔跑,现在没事,倒可以让它尽性奔驰一番。

    他双腿一夹马腹,喝道:“快跑!”飞羽也不作势,一个箭步便直冲出去。一般的马疾驰时总要先小跑一段,但飞羽这等神驹却几无停顿,说跑就跑。此时已在城外,甚是偏僻,昨晚起过一阵风,路上的积土也已吹净,显得白而平坦,飞羽翻蹄跑发了性,身边的树木一棵棵直往后退去,耳边亦是风声大作。虽然风寒似刀,但他胸中却有说不出的痛快,仿佛又回到了战云密布的西原,神出鬼没的敌人即将发动总攻。

    雾云城里的大路尽是石板铺成,极是整洁。不过这些郊外的路自没有这等待遇,只是条泥路。好在毕竟是首府的郊区,路甚是宽阔,压得也甚是平整。马匹在泥路上奔驰更是得力,飞羽虽是疾驰,蹄声仍是错落有致,极富节奏,显然仍有余力。现在正值年后,春雨未至,也是农闲时候。这些年共和国承平已久,大力发展农牧,农人袋里有了余钱,过年时更是日日醉饱,路边的田里都看不到一个人。在无人的路上狂奔,郑司楚更觉胸怀为之一空,那些不快尽已消散。

    跑过一段,远远地见前面有一辆车。郑司楚生怕会出乱子,连忙拉了拉继绳,让飞羽放慢了脚力。在这种大路上跃马狂奔,撞上人自是自己的不是了。飞羽刚奔发了性,让它放慢脚步还有些不愿,不时哼一声。

    离得近了,却见那辆车前并没有马,右边轮子却陷到了路边的沟渠之中,多半是赶车的不小心。郑司楚带住马,高声道:“要帮忙吗?”

    车门开了,有个女子探出头来。一见这人,郑司楚心中不觉一动,失声叫道:“萧小姐!”

    这人居然正是萧舜华。她看见郑司楚,嫣然一笑,从车中跳了出来,道:“是郑先生啊,我还怕是坏人呢。”

    看来我不是坏人。不过让他高兴的是事隔一年,萧舜华居然仍然认得他。郑司楚微微一笑,从马上跳下来道:“怎么了,马夫呢?”

    萧舜华道:“刚才车子不小心陷到路边了,他一个人抬不起来,去叫人帮忙了。我一个人在这里正害怕呢,幸好郑先生你来了。”

    郑司楚道:“是吗?这马夫也真不上道。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看看吧。”

    萧舜华见他要去抬车,忙道:“哎呀,这怎么好意思。”

    那车子不轻,郑司楚托了托试试,只觉车子仍是纹丝不动,便道:“让我的飞羽来拉一下吧。只是要找点东西垫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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