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沿着低矮的灌木丛前行。
那个凶手在路上快步疾走,手插在兜里。
很好,安德森心想——手受到限制,就没那么容易拿刀了。
慢着,他又担心起来:如果他兜里藏着把手枪,怎么办?
行,留神点。
还有,别忘了他可能携带梅斯催泪毒气,或是胡椒面,或是其他什么催泪毒气。
或者,他还可能突然转身撒腿逃开。对此,安德森尚未想好要采取什么对策,不知对待逃逸的重罪犯采用什么规则?能否朝凶手背后开枪?
他制服过许多罪犯,但每次都有像弗兰克·毕肖普那样的警察做后援,对弗兰克他们而言,开枪射击和执行危险的逮捕行动,正如安德森用C十十语言编程一样,不过是家常便饭。
此刻安德森朝凶手更靠近了一点,幸好下着雨,掩没了他的脚步声。他们正分别沿着一排高大黄杨树的两侧并列前行,安德森小心翼翼不让对方注意到自己。透过雨幕他斜眼瞥了一下罪犯的脸,心中感到十分的好奇:是什么使得这个年轻人犯下一系列如此可怕的罪行?这种好奇心类似于他检查软件代码或为计算机组负责调查的案子苦苦思索时产生的好奇心——不过此刻的好奇心更加强烈,因为,即便他深谙计算机科学原理,而且了解这门科学所可能导致的犯罪行为,眼前这种罪犯对安迪·安德森来说依然是个难解之谜。
要不是那把刀,那把插在兜里的手可能摄住的枪,这个人看起来慈眉善目,几乎称得上和蔼可亲。
安德森在衬衫上擦去手中的雨水,把手枪握得更紧,继续往前走。眼前这次行动完全不同于追踪在商场公共终端机上作案的黑客或搜查学生宿舍,那里最大的危险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黑客电脑旁搁着的盛放变质食物的盘子。
近了,更近了……
再往前七八米,他们脚下的道路将交汇在一起,很快安德森就无处隐蔽,必须采取行动了。
有那么一刹那他丧失了勇气,脚步停了下来。他想起妻子和女儿。他在这儿感到陌生、茫然和束手无策。他想:只要跟着这个凶手回到他的汽车那里,没收他的驾照,能做到哪一步就做到哪一步好了。
但安德森随即想到惨死在这个人手上的几条人命,如果不加以阻止,他还会导致更多人丧命。这也许是抓住他的惟一机会。他又往前走了,前面的道路将和凶手脚下的路相交在一起。
四米。
深呼吸。
小心那只插在兜里的手,他提醒自己。
一只小鸟飞来——是只鸥鸟,凶手闻声转头,一惊,随即哈哈大笑。
就在此时,安德森从树丛后一跃而出,猛地举枪对准凶手,喊道:“不许动!警察!把手拿出来!”
那个人猛地转身面对安德森,嘴里嘟浓着:“该死。”一时里他动作有些迟疑。
安德森的枪直指着凶手的胸口,“现在!慢慢走过来!”
那人举起双手,安德森盯着他的手指,他的手里摸着东西!是什么?
警探立刻紧张起来。但随后便看清楚,那人手里拿着的是个兔后足①幸运钥匙链。
“扔掉它。”
那人照办了,然后以从前有过被捕经历的人才有的姿态驾轻就熟地乖乖举起双手。安德森又扫了一眼兔后足钥匙链,努力不让对方看出自己大大松了一口气,他不想让这个杀人犯认为自己是个新手。
“趴到地上,伸直双臂。”
“上帝,”那人骂道,“上帝,你他妈的是怎么找到我的?”
“趴下。”安德森颤声喝道。
凶手躺了下来,一半身子在草地上,另一半在人行道上,安德森单腿跪在他身前,一边用枪口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