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种立场,他把这个原理与自然神学协调了起来。然而马尔萨斯忽略了一种真实的情况,最终还会产生出很多人,而且即使其中的一些人愿意工作,仍将挨饿。在《人口论》以后的几版中,马尔萨斯甚至提出,通过教育穷人认识到孩子多的危险,就可以消除贫穷。显然他并不想挑战当时流行的自然由神创造的信念(Santurri,1982)。
这里我们看到,达尔文要超越马尔萨斯很远才能发展出自然选择学说。他看到,在动物中一定存在不断的生存斗争,而且趋势是淘汰不适者。19世纪后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只不过利用达尔文的理论来宣扬,只有在最出色的个体通过斗争达到顶峰,并牺牲了最无能者,进步才有可能发生。这代表着在社会斗争看法上的重大转变,从过去的相信相互之间的和谐,转变成注重残酷的斗争。是达尔文为这种态度铺垫了道路,他明确地表明自然并不是和谐平衡的系统,而是存在着一种通过奖励能者惩罚败者而确保进步的机制。但是并不是他〖HTH〗创立〖HTSS〗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已经无意识地表现出对残酷斗争的认同(Gale,1972)。达尔文可能借鉴了这种态度,并据此提出他的理论。然而这样做使他超越了在他年轻时活跃的那些社会思想家,他们仍然试图在旧观点的基础上为自由竞争的政策——即自由竞争有利于所有人——辩护。
重要的是要注意到,社会进化的思想是维多利亚时期的一些人类学家在没有受到达尔文主义的启发下构想出来的(Burrow,1966;Stog,1968,1987)。功利主义哲学的基础是启蒙运动时期人们所持的人性具有普遍性的信念。这种信念认为只有一种社会形态(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是“完美的”,而其他所有社会形态都是扭曲的,在那些社会中,人们受着少数人的统治,他们是贵族或者僧侣,他们只追求自己的利益。社会改革者要做的就是不断摧毁阻碍进步的旧障碍,这样社会就应该能自动走向繁荣。这时,正是由于帝国创建者的行为,欧洲文化得以与世界上不同的文化交流。激进的人认识到这些社会的“落后”性质,但是却第一次倾向认为他们的问题同样应该以理性的、有组织的改革来解决。随着19世纪的进步,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尽管改良者在教育上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殖民地的人民却顽固地拒绝摆脱过去枷锁的束缚。将这种情况与人性的固定不变观协调起来的唯一方法就是采纳社会进化的观点。就是说,任何文化,无论多么原始,只要简单地教给他们政治经济学的真理,就可能很快转变成更高级的社会形态。一个社会要达到最高级的水平,就必须经过一系列中间阶段而自然地进步,每一个阶段都有其自己的组织形式。在欧洲被轻易清除的那些妨碍进步的障碍,是“低等”社会组织中的基本构成,只有经过长期的社会发展才能被清除。所以,人们承认每一种社会图景本质上是稳定的,而且将发展的框架融入到整个社会进步的图景中,并作为其中的一个进步阶段,通过各个进步阶段,整个社会就会发生进化。欧洲社会只不过比其他社会更加进步,而且率先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也许是因为欧洲具有世界上有利的气候条件。
提出这种社会进化理论的人类学家的态度可能显得道貌岸然,但是这种理论却不一定要建立在其他种族在生物学上是劣等信念基础上。利用生物进化论来解释人类种族的排列,本质上是19世纪后期的产物,这种观点最早的先驱是赫伯特·斯宾塞(Greene,1959a;Peel,1971)。斯宾塞是在工业革命的激烈竞争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积极推崇自由竞争。虽然他并不是真正的达尔文主义者,却正是他发明了指称自然选择的词——“适者生存”。在19世纪50年代,在达尔文的学说被人们普遍熟知之前,他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