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勋爵弹完一首斯卡拉蒂奏鸣曲之后,便静下来仔细观察起自己的两只手来。他的手指修长而且有力,手掌宽大而平整,指尖呈方型。每当弹奏的时候,他那双深灰色的眼睛便会泛着柔和的光芒,相反,他那张厚实而富于变幻的嘴唇却绷得很紧。曾经多少次他这样孤芳自赏着,但每每看到自己狭长的下巴、宽大而后倾的前额在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衬托下越发显得突出,他就感到非常沮丧。劳工报上的画像对他的下巴进行了修饰,勾勒出一个典型的贵族形象。
“这个乐器简直棒极了。”帕克说。
“的确不坏。”彼得勋爵说,“但演奏斯卡拉蒂的曲子要用一架古钢琴,这架钢琴太现代了——所有的颤音和泛音都已经进行了现代化处理,对我们的工作没丝毫好处。帕克,你找到什么结论了吗?”
“浴缸里的那个男人,”帕克有条不紊地说道,“从其外表看不会是一个富裕的人。他是个做工的人,没有职业,不过只是最近才失业的。他四处漂泊,正在寻找一份新工作的时候,却发生了不幸。有人杀害了他,给他洗了澡,身上喷了香水,修了脸,还理了发,对他进行了全身的伪装,然后把他扔到了西普斯的浴室里,却没留下任何痕迹。我的结论是:凶手一定是个身体强悍的人,因为他只在死者后颈部重击一下即致人于死地。此人头脑冷静,智力超群,干下如此残忍之举却不留丝毫痕迹。此人既富有而且文质彬彬,因为他很便利地拥有如此精致而高雅的盥洗设施。此人也有着怪异、甚至是变态的思维,这表现在他将尸体摆放在浴缸里因而与尸体进行了两次可怕的接触以及他还赠送了一副夹鼻眼镜。”
“那是一个举止优雅的罪犯。”温姆西说,“顺便说一句,对于你曾经围绕夹鼻眼镜的困惑现在已经弄清楚了,很显然,这副眼镜不属于那具尸体。”
“不过这倒引出了一个新问题,你不可能排除凶手故意以这种方式留下让人发现的线索。”
“我们不妨这样想:此人拥有的正是大多数罪犯所缺乏的——幽默感。”
“多么令人感到恐怖的幽默。”
“的确。在那样的一种环境下还不忘记幽默一把,此人一定是个可怕的家伙。不过,让我发生兴趣的是,他在杀害死者之后又是怎样将尸体寄存到西普斯家里去的。这里面有太多的疑点。他是怎样弄到那儿去的?为什么?就像萨格说的那样是从大门带进去的吗?还是穿过窗户扔进去的——正如我们所怀疑的,可是又缺少窗框受到了破坏或挤压的足够证据。凶手会有其他同伙吗?是小个子西普斯呢,还是那个女用人?萨格倾向于这一点,因此这种怀疑也有其站得住脚的可能。当然就是白痴偶尔也会碰巧说出事情的真相。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西普斯会被凶手选中进入到这样可怕的游戏里呢?难道有人嫉恨西普斯?在公寓楼里到底还住着其他哪些人?这一点我们必须弄清楚。是因为西普斯半夜起来弹钢琴而不为他们所接受吗?还是因为西普斯带回家的可疑女子毁坏了整个楼的名声呢?是不是没有成就的建筑师大都充满着肉欲的渴望啊?见鬼去吧,帕克,一定存在某种动机。要知道,没有哪桩案子没有动机。”
“一个疯子——”帕克猜测着,心里充满了疑惑。
“在他疯狂的脑子里装了一大堆办法。他没犯错误——除了在死者嘴里留下几根毛发权且算作一个错误外,没有一处疏漏。好了,不管怎样,死者不是利维,这一点你是对的。我说,老伙计,你我二人都不会留下过多的线索供人考察,何况他呢?似乎再也找不到任何动机了,看来,我们昨天夜里的工作没有任何进展。鲁本先生制造的陷阱没有用无花果树叶,而是一只神秘的个人用夹鼻眼镜。留下这副眼镜必然有他的目的。见鬼,假如我有一些不错的借口正式接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