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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大多数人来说,这种声响只是金属发出的咔哒声,很容易就被大城市办公楼里众多的噪音所淹没。

    但对艾米莉亚·萨克斯而言,这很明显是自动手枪里靠击发簧启动的撞针发出的声音。撞针击打在一颗哑弹的底火上,所以子弹没有射出,就像有人放了一声空枪。这种特殊的声音,她已经听过上百次了——发自于她自己手枪和同事们的手枪。

    通常,这种咔哒声发出之后,射手会拉动枪机,抛出那颗哑弹,再将弹夹里的下一颗子弹顶上膛。多数情况下——就像现在——重新上膛的动作会极度忙乱。射手必须立即清空枪膛,再迅速装弹。这可是生死攸关的事情。

    这一切都发生在刹那间。萨克斯放下用于收集痕迹的滚刷。她的右手猛地伸向臀部——她永远都清楚枪套的准确位置——瞬间,她就转过身,蹲下,摆出战斗射击姿势,她握着格洛克手枪,面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她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右边一间办公室里的罗恩·普拉斯基。普拉斯基看着她手中的枪,非常慌张,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二十英尺以外站着的是丹尼斯·贝克尔,他眼睛睁得圆圆的。戴着手套的手中握着一把小手枪——.32口径——萨克斯觉得他一边拉动枪机,一边向她瞄准。这时,她发现那是一把奥陶加MKⅡ型手枪。莱姆起初估计钟表匠可能用的就是这种型号。

    贝克尔眨了眨眼睛,半天说不出话。“我听见一些声音,”他赶紧说。“我想,他可能回来了,就是那个钟表匠。”

    “你刚才扣扳机了。”

    “没有,我只是把子弹上膛。”

    她看了一眼地板,那颗哑弹还在地面上。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曾经试图击发,然后又抛出了那颗哑弹。

    贝克尔左手拿着.32口径的小手枪,垂下右手,放在身侧。“我们必须小心点儿,我想,他可能回来了。”

    萨克斯用枪瞄准贝克尔的胸口。

    “别动,丹尼斯,”她低声说,朝他臀部点了点头,那是他放置警察佩枪的地方。“我真的会开枪的。我想你一定穿了防弹衣。所以我第一枪会打在你胸口上,但是第二、第三发子弹就会往上打了。那可就糟了。”

    “我……你不明白,”他睁大眼睛,惊恐万分,“你要相信我。”

    按照凯瑟琳·丹斯的标准,这种说法不正是表明他正在说谎的一个关键用语吗?

    “怎么了?”普拉斯基问。

    “站在那儿别过来,罗恩,”萨克斯命令他,“不要相信他说的任何话。把你的枪拿出来。”

    “普拉斯基,”贝克尔说,“她疯了。一定搞错了。”

    但是,她从眼角看到,新手拔出了手枪,瞄准了贝克尔。

    “丹尼斯,把.32手枪放在桌上。然后左手拿出你的佩枪——只能用拇指和食指捏着,把它也放到桌上,然后往回走五步。趴下。好了,清楚了没有?”

    “你真的不明白。”

    她镇定地说:“我不需要明白,我要你按我说的去做。”

    “但是——”

    “我要你现在就做。”

    “你疯了,”贝克尔咕哝着说,“从你发现我调查你和你前男友开始,你就一直讨厌我,贬低我的威信……普拉斯基,她想杀了我。她在骗你,不要被她拖下水。”

    普拉斯基说:“萨克斯警探已经告诉你该怎么做了。如果必要的话,我会上来解除你的武装。现在,先生,你想好该怎么办了吗?”

    过了几秒钟,可是感觉好像经过了几个小时。谁都没有动。

    “妈的,”贝克尔把枪放在指定的桌上,然后趴在地板上。“你们两个都惹了大麻烦了。”

    “把他铐起来。”萨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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