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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伦·韦斯和卡特相向而坐,他在仔细打量着这个英国人。煤油灯闪烁不定的灯光使卡特脸上的皱纹显得更深,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许多。他们两人之间放着一瓶伏特加,已经喝掉一半。韦斯拿起酒瓶,把两人的杯子倒满。

    卡特拿起自己的杯子,送到唇边,一口喝光了杯中的酒。酒很烈,他被呛得咳嗽起来。

    周围一片黑暗,不知从哪里传来一阵寒惠率率的声音,可能是老鼠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在这个被人遗弃的农舍中做了窝。格雷斯和华利斯两人睡在农舍的另一个房间里。

    “你觉得你很聪明。”卡特说。因为伏特加喝多了的缘故,他的口齿有些不灵活了。

    “是的,我是觉得自己很聪明。”韦斯说。

    这倒不是谎话。戈伦·韦斯知道,在他接触到的人当中,他还有遇到比他聪明的。这倒不是说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一一他这一辈子还没有哪一次考试及格过呢——而是说他见多识广,阅人无数,在和人打交道方面智商很高,也有一种直觉。

    现在,他的直觉告诉他,卡特是一名优秀的战士,但是,他无法独自完成任务。华利斯和格雷斯呢,他们充其量是两名步兵而已,虽然是两名训练有素的步兵。麦考利夫是卡特最好的手下,把子弹射进他的脑袋,让卡特大为伤心。

    对面的卡特冷笑起来。“你还没有聪明到想到这个点子。”

    “但是聪明到把这个点子付诸实施。”

    韦斯赶往都柏林和南非人托马斯。格鲁特会面的时候,在西柏林停留了几天。每次去柏林,韦斯都很喜欢那里的气氛。他喜欢那种悬而未决的感觉,喜欢那种共产主义政权之下西方的颓废感。把柏林这座城市一分为二的那个障碍物让他着迷。“柏林墙”是某种残酷行径的象征。他沿着铁丝网和水泥路障组成的“柏林墙”走了很长一段路,东德士兵手持自动步枪,阴沉着脸,密切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以他对这个国家地理知识的了解,虽然他知道这根本不可能,他还是设想着他出生的那个城市位于“柏林墙”的另一边,那该多好啊。他的故乡茨维考现在生产“卫星”牌汽车了。那些享有足够特权的东德人才能够买得起这种一颠就会散架的汽车。在风暴来临之前,韦斯的父亲就察觉到他们这一帮人将会被席卷而去,于是,他迅速逃到了美国,在布鲁克林安顿下来。本杰明·韦斯撇下他的两个弟弟、他妻子的坟墓,在大西洋彼岸找到了自己的新起点。

    战前,戈伦·韦斯还是小毛孩,为父亲打打下手往药瓶子里装药片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社会主义。他甚至在布鲁克林学院参加过几次共产党的聚会。在大部分情况下,他去那里只是为了泡妞。那些大学女生站在美国工人阶级的立场,对资本主义社会大加鞭挞,她们严肃而真诚的举止让他觉得耳热心跳,她们听报告时的蹙额皱眉让他心驰神往。

    他终于鼓起足够的勇气,大着胆子约其中一个女生出去了。请你吃冰淇淋,他说。这个女生有着一头齐刷刷向后梳的金发,脸上点缀着三四个粉刺。他记得她叫梅里莎。她当时彬彬有礼地说,那很好啊,但是,不行,谢谢你。说完这些,她就回到自己的那一帮朋友中去了,留下他一个人站在那里,他汗津津的手里抓着一卷传单,看着那帮女生绝尘而去,一路洒下银铃般的笑声。

    他听到她们说到“犹太佬”这个词,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同时还扭头朝他看。年轻的韦斯把手中的传单撕得粉碎,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他再也不相信什么共产主义了。

    韦斯第一次到柏林去的时候,对于左派、右派哪一派在道德上更有优势,他早已没有任何概念了。他在欧洲大陆参加了多次战斗,在这一过程中,他有了如上认识,其中,让他感受最为深刻的是一个村庄,它离魏玛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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