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层面将超过数学层面。
在上一节,我们谈到了罗纳德·诺克斯的“十诫”和范达因的“二十条”。读者们不难看出,这些规则对那个时代固然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随着事件的推移,其弊端也不可避免地束缚了侦探小说的发展。有些条目在今天看来,已经有些幼稚可笑了。
随便举些例子。例如,“二十条”里指出凶手不能是侦探,不能是警察,不能是无足轻重的人。这样的设定使得凶手的后备人选十分有限,严重束缚了创作空间。当那仅有的、符合“二十条”的三五个人选被前面的创作者一一“正法”之后,后来的作家们就变得一筹莫展了。
再例如,“十诫”和“二十条”里规定不能使用非常规手段实施犯罪。这在当时无可厚非,但随着科技的进步,读者的视野愈发开阔,“非常规”这个概念已经变得难以界定。如果墨守成规,一些读者喜闻乐见的元素(比如科幻、武侠等等)将永远没有机会为侦探小说所用,这无疑是创作者和读者都不愿看到的。
最后,广大读者最津津乐道的爱情也被“二十条”明令禁止,这简直不能容忍。试想,一部不掺加任何情感元素的小说,在今天会是怎样的下场?
实际上,即使在当时那个时代,“十诫”和“二十条”也屡屡被一些天才作家“无视”。甚至可以断言,“黄金时代”所有经典作品,都是冲突这些规则而诞生的产物。《东方快车谋杀案》、《罗杰疑案》、《无人生还》、《希腊棺材之谜》、《X的悲剧》、《三口棺材》等等,无不如此。日本推理作家岛田庄司曾经指出:“范达因的‘二十条’是可笑的东西。只有没有才能的作家才会遵照它创作,优秀的作者可以运用所有元素,并且保证作品依然合情合理。”
可见,“黄金时代”的一些规则,对于绝大多数创作者而言,起到了束缚效果。在这种约束下长期进行创作,写出来的作品质量就可想而知了。
除了外部的束缚,古典主义侦探小说自身也遭遇了无法突破的瓶颈。这个问题很简单:那就是诡计的穷尽。
我们前面已经不止一次提到,“黄金时代”的侦探小说遵循着“解谜至上”的原则。一旦谜题穷尽,这类小说的前景可想而知。从19世纪末的短篇“黄金时代”开始,古典主义侦探小说已经辉煌了半个世纪,几千位创作者绞尽脑汁构筑着各式谜团。在这样的“开垦”速度下,人类大脑所能派生出的诡计,早已经濒临枯竭。即使是对之前的谜团进行二次甚至三次再加工,也远远不能使得“黄金时代”的辉煌延续下去。着名的侦探小说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说:“‘黄金时代’穷尽了人类所能想到的一切诡计,这使得后来的作家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窘迫和危机。”
如果说“十诫”和“二十条”还只是一种“如有如无”的外界束缚,那么诡计的穷尽对于古典主义侦探小说而言,则是釜底抽薪。
没有了核心诡计,该怎么办呢?有的创作者选择了放弃,有的则选择了“以次充好”。于是,侦探小说从数量到质量,出现了雪崩式的“退步”。一些作品的诡计和背景设置,不仅脱离现实生活,甚至已经违背了科学常识——神探和骗子本来就只有一线之隔。
一时间,“异想天开”和“胡编乱造”成了当时读者和评论家对侦探小说的唯二评价。美国人雷蒙德·钱德勒曾经刻薄地评论道:“对于这类侦探小说,只有天才和白痴才能猜到故事的结局。”这话虽然有失偏颇,但也一针见血地刺中当时侦探小说的要害。
其实,古典主义侦探小说的穷途末路,早在1930年就有人预言过。而且,这位预言家既不是局外人,更不是侦探小说的反对者,而是古典主义侦探小说的大家,英国侦探作家俱乐部(这个机构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创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