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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案子的所有证物,总是希望有一天能把这案子了结。”

    蒙塔纳的这份希望没有我来得强烈。马里诺和我在他离开了好一阵子后,才开始讨论盘旋在我们脑海里的点滴。

    “是同一个该死的杂种,”马里诺说,面露不可置信的表情。“那个该死的坏蛋要她们脱掉鞋子,就像他对其他情侣所做的一样,让她们在走向预定的杀戮地点时,因走不快而放缓速度。”

    “那个地方不会是墓园,”我说,“我不相信那是他选定的地方。”

    “是啰,我想他在迫使那两个女子就范时发生了意外,她们不肯合作——或者跟福斯汽车后坐的血迹有关,所以他叫她们在中途看到的第一个可能地点停下车子,那刚巧是一个黑暗、无人烟,而且有墓园的教堂。你有弗吉尼亚州的地图吗?”

    我回到书房找到一份,马里诺把它摊开在厨房餐桌上,研究了好长一段时间。

    “看看这个,”他说,面色凝重。“转上教堂的叉路就在60号公路的这里,若过了叉路再往前走大约两英里就可以转向通往一片树林的另一条叉路,那个地方就是在五六年后发现吉姆·弗利曼和邦妮·史迈斯尸体的所在。我要说的是,那天我们开车去找乔伊斯先生的时候,就开车经过这条该死的叉路。”

    “我的老天,”我惊呼着。“我在想——”

    “没错,我也在想,”马里诺打岔。“也许那个坏蛋真是在那里查看树林,选择地点,而混账跑来吓了他一跳,他于是枪伤了那条狗。一个月之后,他绑架了他的第一对牺牲者,吉尔和伊丽莎白。他想要强迫她们载他到这片树林区,但事情失去控制,他把车程缩短,或者他慌乱了,要吉尔或伊丽莎白转向错误的叉路。接着,他看到这间教堂,然后他真的吓坏了,明白他们没有拐向应该要转的路,也许他甚至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哪里。”

    我试着想像。其中一个女子开着车,另一个坐在前坐司机旁,凶手在后坐拿着枪指着她们,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使他流下那么多的血呢?他不小心射伤了自己吗?那不太可能。他用他自己的刀割伤了自己?也许,但同样的,那也很难让人相信。从蒙塔纳的照片上可看到汽车里的血迹似乎是从驾驶坐旁的乘客坐位上靠头部分的后面开始滴落,坐椅后面也滴有血迹,后坐上也有一滩血。这可以想像为凶手就坐在乘客坐位后面的位子,上身往前倾斜。是他的头还是脸流着血吗?

    或是流鼻血?

    我把这假设向马里诺提出。

    “果真那样的话,一定相当严重,才会流那么多的血。”他想了一下,“所以也许是其中一个女子用手肘往后顶了一下,击中他的鼻子。”

    “如果其中一个女子那样对你,你会怎样?”我说,“假设你是凶手。”

    “她不会有机会再做一次。我也许不会在汽车里枪杀她,但我可能会握拳挥打,或者用枪托敲她脑袋。”

    “前坐没有血迹,”我提醒他,“完全没有证据显示任何一个女子在车子里受过伤。”

    “嗯……”

    “很复杂困惑,对不?”

    “是。”他皱着眉,“他坐在后坐,往前倾靠,突然间开始流血?像狗屎一样复杂。”

    我重新煮一壶咖啡,继续抛出更多假设。打一开始,就持续出现一个人怎么降服两个人的问题。

    “车子是伊丽莎白的,”我说,“让我假设是她在开车。很显然,在这时她的手没有被捆绑。”

    “但吉尔的手一定被绑上了。他也许在行驶中把她的双手绑起来,譬如要她把手举起来高过头顶,他从后坐绑上。”

    “或者他可以强迫她转身过来,把手臂伸过坐椅靠头的部分,”我提议,“这可能是她击打他的脸的时候,如果那真的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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