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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成找错人了!”柯柏说。

    “你累了吗?”

    “不,我不是因为得每个晚上站在柏克街某户人家门口打瞌睡才这样说,但是……”

    “怎样?”

    “这十四天里至少有十天的情形是这样的:早上七点他打开百叶窗,过一分钟他打开窗子。七点三十五分他关上窗子,七点四十分他走出前门,到圣艾里克广场搭五十六路巴士。车坐到瑞杰铃街和汉姆街口,然后走到搬家公司,在七点五十九分打开门锁。十点整他会到城市咖啡店喝两杯咖啡,吃一个乳酪三明治。十二点一分,他会去两家自助餐店中的一家吃中餐,他吃……”

    “他吃什么?”

    “鱼或是烤肉。他十二点二十分吃完中餐,在城区作短程的散步后才回去工作。五点过五分他会锁上公司的大门回家。如果天气不好,他就搭五十六路巴士,不然他就走瑞杰铃街、国王街、皇后街、邦哈司街、高地街和观景街,穿过代萨公园和圣艾里克广场,再经柏克街回家。他偶尔会在路上买东西,如果超市人不多的话。他每天都买牛奶和蛋糕,至于面包、奶油、乳酪和果酱则每几天买一次。两个星期三他都去看七点的电影,都是喧哗笑闹的片子,我是除他外惟一被迫看完全场的人。回家的路上,他会买一堆沾满芥末和番茄酱的香肠来吃。连续两个周日,他都搭地铁去体育馆观赏冰上曲棍球比赛,而史丹斯敦也只好跟着去。而连着两个星期二,他都和公司里的三个人去打保龄球。周末他都工作到十二点,然后去鲁温布劳酒吧喝一杯啤酒,此外他还点一份香肠沙拉,之后才回家。他在街上不乱瞄女孩子,有时候他会驻足看一些海报,多半是电影院、运动用品或器具店张贴的。他既不买也不订任何报纸,但是他却买两份杂志,一份是《纪录》杂志,另一份是和钓鱼有关的,我忘了叫什么了。他家屋檐下没有停放什么蓝色的摩纳克摩托车,却有一部红色的史瓦伦摩托车,那辆是他的。他很少收到信件,也不跟邻居来往,但是在楼梯间碰到时会互打招呼。”

    “他看起来如何?”

    “我知道个屁!”柯柏说。

    “我是说真的。”

    “他看来健康、冷静、强壮而有点木讷。他晚上都把窗户打开,举止自然而正常,穿着良好,也不像个神经质的人。他从不显得慌乱,但也不拖泥带水。他应该是那种抽着烟斗、气质不错的人,但是他不抽烟。”

    “他注意到你吗?”

    “我不认为,至少不会是我。”

    他们静静地对坐着,看着窗外雪花成片飞落。

    “你知道,”柯柏说,“我们当然可以继续像现在这样跟监,跟到明年夏天他度假去为止,这倒也蛮吸引人的;不过,我们国家要负担两个应该是很能干的警探,在……”

    他说到一半忽然顿住。

    “说到能干,嘿,昨晚我站岗时,有个醉汉对我喊了一声‘砰!’,我吓得差点没得心脏病——”

    “他到底是不是嫌疑犯?”

    “如果从影片上判断,的确是。”

    马丁·贝克敲敲他的椅子。

    “好吧,请他来接受问讯。”他说。

    “这时候?”

    “对”

    “谁去?”

    “你,在他下班后,以免他忘记锁门什么的。带他到你的办公室做身家调查。做完后,打电话给我。”

    “来软的吗?”

    “当然啰。”

    十二月十四日早上九点半,马丁·贝克正为在国家警署圣诞宴会吃的东西反胃着,那是些生面团似的蛋糕和两杯几乎不含酒精的鸡尾酒。他抽空拨个电话给莫塔拉的艾柏格,还有林策平的公诉检察官。没想到他们的回答都是:“我立刻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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