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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令要“非才勿举”,荐举来的人如不堪任用要遣送回乡甚至加以禁锢。明帝泰始三年(公元467年)时,尚书都令史骆宰提出策试秀才的评定成绩标准,五个问题全答对了为上等,答对了三、四题为中等,答对二题为下等,一问都答不对的落第。尚书殿中郎谢起宗不赞成这种办法,认为不必看答题多少,主要看回答内容是否深透。最后孝武皇帝还是同意骆宰的建议。这是中国古代自实行考试制度以来,第一次提出了“对策”的具体评分标准。

    南朝梁武帝天监四年(公元505年)设立了五经博士,并开设“五馆”,学生由学馆供给膳宿,学馆中定期考试“五经”,成绩优良的,便可委派官职。这五馆学生不限名额门第,既照顾了士族的权利,同时也给中小地主寒门子弟以受教育的机会。所以四方弟子负笈〔ji急〕求学的非常踊跃,五馆学生曾达数百或近干人。天监八年(公元509年)梁武帝下令说:凡经过考试能通一经的,随才录用,中小地主寒门子弟也不例外。据《陈书·儒林传》载:岑之敬年16岁,考试《春秋左氏传》与《孝经》,成绩优秀,被擢为高第,梁武帝亲自策试,提出许多难题,岑之敬对答如流,因而授“奉车郎”官职并给以优厚赏赐。《颜氏家训·勉学》中说:梁朝的贵族子弟在考试中多“顾人答策”,即雇人替自己考试。大同八年(公元542年)袁宪14岁为国子学学生,国子学博士周弘正当众考试,质疑问难,袁宪神色自若,回答得正确无误。国子学博士十分满意。当时国子学学生考试多行贿作弊,而袁宪的父亲拒绝歪门邪道,严格要求袁宪,所以考官出难题刁难,袁宪对答如流,不久被举为高第。这一事实,既描述了梁代考试的趋向明显地加强,又反映了考试中出现了行贿与雇人代答的弊端。

    北朝孝廉、秀才的考试同南朝一样。北魏孝文帝多次下诏察举,亲临思义殿,策问秀孝。宣武帝时,孝廉、秀才策问盛行,每年人数很多。考察孝廉偏重于儒经章句,策问秀才偏重于文学修养。据《魏书·文苑传》载:孝明帝时,举秀才,“问策五条”。这是因袭了南朝宋明帝时五问全答为上策的考试标准。北齐承北魏旧制,更注重考试,文宣帝天保十年(公元559年)命令辛术察举官员百人,辛术重视考试,“取士以才器”。考试射策十条,能通八条以上,给以九品官职。北齐皇帝常坐朝堂,亲自策试秀才、孝廉,发现有错误漏字者,即点名训斥,罚退站在席后;对字体不工者,即罚饮墨水一升;凡文理不通者,即夺去坐位并解下佩刀。这是皇帝利用考试集中选取官吏的一种方式,也是后来科举殿试的先声。北朝后期由于九品中正制走向衰落,在荐举孝廉、秀才时对门第出身的要求不断放松,而对考试的要求却越来越严。

    北朝的秀孝之选,形成了秀才试文、孝廉试经的考试格局及严格的考试等第评定,出现了黜落之法,致使察举秀孝日趋向一种以考试为中心的取士制度演变。

    此外,为改变门阀士族“平流进取”、无功受禄的状况,北朝最高统治者加强了官吏的考课制。《魏书·高祖孝文帝纪》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诏:“欲令愚滞无妨于贤者,才能不壅〔yong拥〕于下位,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六品以下尚书重问,五品以上,朕将亲与公卿论其善恶。”魏宣武帝景明年间(公元500—503年)以后“三年成一考,一考转一阶”(《魏书·崔鸿传》)的考试制度化。考试的成绩直接影响到迁叙的问题,如《魏书·崔挺传》记:“众人竟称考第,以求迁叙。”随着察举秀孝考试制度的加强,推及公府辟召、学校擢选及官吏考课诸环节,北朝日益强大的皇权通过加强考试制度举用贤才,以保证训练有素的官吏承负职事,确保官僚机器的正常运转,并以此强化其皇权地位,抑制士族势力。同时以加强察举中的考试和官吏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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