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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次晚会是在1777年或1778年举办的,具体月日不详。那个夜晚天气寒冷。我们的消息大都来自范妮·伯尼,她当时25岁或26岁——这取决于我们把晚会日期到底定在哪一年。不过,想要充分地欣赏晚会,就还得退回几个年头,想方设法去结识一下晚会上的诸位宾客。

    范妮自幼喜好写作。她的继母家在金斯林镇,住宅花园的尽头有一所小屋,她常常待在那里写上一下午,直到沿河上行和下行的水手们的叫骂声把她赶回大宅里。不过,只有在下午躲到僻静的角落里,她那半被压抑的惴惴不安的写作热情才能恣意发挥。女孩子写东西被认为有点荒唐可笑;而成年女人写作就是很不相宜的事了。而且,谁也不知道,如果一个姑娘家写开了日记,她会不会说一些不检点的话呢——多莉·扬小姐这样警告过她。多莉·扬小姐虽说丑得要命,在金斯林镇一带可是被公认为品格最高的女子。范妮的继母也不赞成舞文弄墨。但是,这其中的乐趣是那么刻骨铭心——

    “当我记录下自己每时每刻的念头,记录下我与人初次见面产生的看法,我的快乐无可言传”——因此她不能不写。零星纸头从她的口袋里掉出来,被她父亲捡了去并阅读了,这让她窘困万分。有一次,她被迫在后花园里把所有的文字付之一炬。最后,似乎是达成了某种妥协。早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用于缝纫之类的正经事;她只有在下午可以在那间临河的瞭望房里涂涂写写——什么信件啦,日记啦,故事啦,诗歌啦,直到水手们的诅咒粗话把她撵回家……

    或许,这也有点儿怪。因为,说到底,18世纪是个动不动诅咒发誓的年代。范妮早年的日记里满是这类话:什么“上帝救我”“天打雷劈”“让我五脏俱碎”,还有很多“该死的”“魔鬼般的”,以及诸如此类的词语日复一日、时时刻刻从她亲爱的父亲和备受尊敬的克里斯普老爹,稚嫩的笔端立刻生成了约翰逊博士那种冗长膨大的句子。她小小年纪就不惜大费周折地避免汤姆金斯这类俗名。这样,不管她在花园尽头的小屋里听到了什么,她对它们的反响肯定比大多数别的女孩子强烈,而且,很显然,她既有对声音敏感的耳朵,更有对意义敏感的心灵。她天生有点过于循规蹈矩。就像她想方设法不提汤姆金斯的名字,她同样也努力规避日常生活的粗俗、严酷和平庸。在她笔下,喷涌的词语常常磨平文句的棱角,而可人的情感每每让思想的线索柔顺。这一重要弱点使她异常生动活泼的早年日记有所减色。这样,当范妮听到水手们骂人,就打道回府了,虽然她的隔山姐姐玛丽亚·艾伦可能会留在那里并向河水送个飞吻——至少玛丽亚后来的经历使我们有理由斗胆做如是猜想。

    范妮回到主宅内,但不是去独自冥思。不论是在林镇还是在伦敦——说来她们家一年大多数时间是在伦敦的波兰街度过的,她家的宅子里都热热闹闹。竖琴在弹奏,歌声在飘荡,甚至书房里伯尼博士在一大堆笔记本的包围下埋头疯狂写字的沙沙声也似乎历历可闻——如此专注的书写似乎使那声音笼罩了整栋房子。此外,当伯尼家的孩子结束了各自的营生回来,重又聚在一起,就会迸发七嘴八舌的闲谈和朗朗的大笑。没有人比范妮更喜欢家庭生活。因为在家人中,她的腼腆只不过给她带来一个“老夫人”的绰号;她可以对一帮熟悉的听众说俏皮话,她用不着为自己的衣服操心;而且,也许多少因为他们小小年纪母亲就过世了,他们常常通过笑话、传言和窃窃私语表达一种亲近感(他们会说“假发湿了”,并彼此眨眨眼睛);姐妹兄弟、兄弟姐妹间还不断地聊闲天或讲知心话。毫无疑问,伯尼们——苏珊和詹姆斯和查尔斯和范妮和海蒂和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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