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一切文学形式之中,随笔是最不需要使用长音节词的。
支配此道的根本原则只有一条:它必须给人以乐趣;而促使我们从书架上拿下随笔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获得乐趣。在一篇随笔当中,一切都要服从于这个目的。它开头第一个字儿就吸引得我们入了迷,直到看完最末一个字儿才能清醒过来。而在这之间,我们会经历种种的感受:欢乐、诧异、趣味、愤慨等。我们也许会随同兰姆飞向幻想的高空,我们也许会随同冲进智慧的深渊,但是我们切不可从这些境界被人唤醒。随笔,就是要把我们团团围住,用一道帷幕将现实世界遮掩起来。
这样的绝艺,很少有人能够达到。不过,要说到责任,那既在作家方面,也在读者方面——他的欣赏口味已经被习惯和惰性弄得迟钝了。小说里有故事,诗歌里有韵律;但是,随笔作家在这些小品文里要运用何等的艺术手段才能使我们清清醒醒地入了迷,处于一种精神恍惚的状态——那不是睡眠,而是一种生命力的强化——或者说,使我们在全部官能都活跃着的时刻沐浴在快快活活的阳光之中呢?他必须精通——这是顶顶要紧的——写作之道。他的学问即使像马克·帕蒂森这段文章就是这么一种腔调:
除此以外,他那婚后生活又是非常短暂的,仅仅过了7年半的时间,就突然中断了;而他对于亡妻的天才的热烈崇敬(用他的话说,那简直成了“一种宗教”)就形成那么一种情感(他自己也一定清清楚楚意识到了),它一旦流露于外,就不免表现得过分,至于在世人眼里所引起的错觉就更不必说了;然而,他还被一种无法遏制的渴望死死地纠缠着,想把这种感情用饱含柔情且又热烈奔放的夸张笔法描写下来;因此,想到这么一位靠着自己的“理智之光”而赢得个人声誉的人物,竟然还写得出这些话来,真叫人为之恻然,而且不能不感觉到穆勒先生一生中遭遇的这些事件实在是非常不幸的。
这样的一阵风,对于一部书来说也许还受得了,可是它能把一篇随笔毁掉。不过,要把这些话塞进一部两卷本的传记里倒还合适,因为,在那种书里(我指的是维多利亚时代
随笔里容不得任何文学杂质。无论用什么办法,刻意求工也好,浑然天成也好,两者互相结合也好,随笔总要弄得纯净才是——纯得像水,纯得像酒,只是不可流于单调、死板,也不可含有外来的异物。在第一卷里
通晓坟墓的奥秘;还曾经潜入深海,对于潮水涨落习以为常;又曾与东方商人贸易,换得奇妙的纺织品;身为利达
这段文章掉书袋气太重,不会是信笔写下来的。当我们突然又读到了“女人们的微笑和大水的波动”,读到了“像那些身穿暗土色的装裹,安放在灰白色石块中间的死者一样,有一大套讲究的装饰”,我们马上想起来自己也有耳朵、也有眼睛,也想起了成千上万、不计其数的英文词汇曾经充塞于一排排大部头的卷册之中,而其中的许多单词又是不止一个音节。而在当代活着的英国人当中,只有一位出身于波兰血统的先生的华丽辞藻、斯威夫特的遒劲气势来做交易。
比起传记和小说,尽管随笔理当拥有更多的神来之笔和明譬暗喻的自由,而且还可以不断润色,直到文章表面上每一点都闪闪发光为止,但是,这也包含着种种危险。首先,我们很快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