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还要让文学史家来定夺,只有他们才能说出我们现在究竟是在开创,或是结束,或是正处于一个散文体小说的伟大时代——因为,下面原野里的情景是难以分辨的。我们只知道:激动着我们的既有感念之心,也有敌对之意;某些道路似乎通向肥沃的土地,另一些道路又似乎通向尘沙弥漫的荒野。对此,也许值得尝试着去阐述一番。
对于古典作家,我们并无怨言。如果说我们跟威尔斯先生、本涅特先生和高尔斯华绥先生
如果我们给他们这些作品贴上一个“物质主义者”的标签,那意思是说:他们所写的只是些无足轻重的东西,他们拿出了巨大的技巧、巨大的勤奋,只是为了把那些琐屑平凡、转瞬即逝的东西写得仿佛是真实而有长远意义似的。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是在苛求,而且还得承认我们很难说清我们所苛求的到底是什么,以证明我们的不满有理。因为我们在不同的时候想到的问题也不同。但是,当我们叹一口气,放下读完的小说,一个念头老是不断出现——这个值得写吗?它究竟有什么意义呢?难道只是因为人类精神时时会犯的一次小小失误,本涅特先生用他这种规模宏伟的装备来捕捉生活,才发生了一点偏差吗?结果,生活逃掉了,而失去了生活,其他一切也就失去了价值。采用这种说法,等于自认观念模糊;但是,即使像批评家那样,使用“现实”这个字眼儿,也无济于事。现在,姑且承认观念模糊(这是一切小说评论都会遇到的难题),让我们还是把自己的看法大胆提出来吧:对于我们来说,目前大为流行的小说形式往往是漏掉了而不是抓住了我们所要寻求的东西。对于这个基本要素,不管我们把它叫作生命或者精神、真理或者现实,反正它离开了,走掉了,它不愿再被我们塞进这么一套挺不合身的外衣里。然而,我们还是坚持一个劲儿地按照那种距离自己内心的物像愈来愈远地设计方案,去构思自己的小说。费去如此大量的工夫来证明小说情节真实、酷似生活,不仅仅是浪费了工夫,而且是把工夫用错了地方,倒把意象的光辉弄模糊了、掩盖了。作家仿佛不是出自本愿,而是受制于某个威力强大、蛮不讲理的暴君——这个暴君把他置于自己的奴役之下,为他提供了情节,提供了喜剧性、悲剧性、爱情事件,还提供了一种貌似真实的气氛,把全部小说润色得无懈可击,结果,假如他笔下那些人物真能一下子活了,他们也会发现自己全身穿戴整齐,就连外套上的扣子都是合乎时髦的。暴君的意旨实现了,小说写得恰如其分。但是,随着时间流逝,我们看着这些按照习惯的方式填写得满满的书页,常常感到一阵阵怀疑,一阵阵反感:难道生活真是这个样子吗?
难道小说一定要像这样写吗?
向深处看去,生活绝不是“这个样子”。细察一个平常人的头脑在平常日子里一瞬间的状况吧。在那一瞬间,头脑接受着数不清的印象——有的琐细,有的离奇,有的飘逸,有的则像利刃刻下似的那样明晰。它们像是由成千上万颗微粒所构成的不断的骤雨,从四面八方袭来;落下时,它们便形成礼拜一或者礼拜二那天的生活,着重点与往日不同,紧要的关键在此而不在彼。因此,如果作家是一个自由人而不是一个奴隶,如果他能够以自己的亲身感受而不是以传统章法作为自己作品的基础,那么,就不必非有什么情节、喜剧性、悲剧性、爱情事件以及符合公认格式的灾难性结局不可,而一个扣子也不必非要按照邦德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