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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常在某人和他的作品之间划一道界线,并且说,虽然世人有权利阅读他的全部作品,但不该探问有关作者的事。我们可以相信,之所以会产生这一界线,是因为传记艺术如今地位一落千丈,趣味高雅的人断定“生平传记”之类只能满足低级的好奇心,或者树立起一个由锯末填充的可敬偶像。因此,把对作家的研究局限于他的作品才是明智之策。不过,和其他的审慎措施一样,这也意味着一些损失。我们会错失某一份审美乐趣,被错过的很可能是有一流价值的作品——比如一部《约翰逊传》;而且我们在本来不应有分界的地方制造出了界线。作家从小就是作家,他和世人的交道、他的依恋**、他对日出到日落所发生的千百小事的态度、他在这些事上表达的观点和后来他用手中的笔精心展示的思想是一脉相通的。它可能更支离破碎、前后矛盾,但也更浓郁强烈。对这些事的兴趣也许可以被称为是对作家性格的美学关怀,除此以外,我们还可以加上对环境背景——比如他在何处出生、长大并接受教育,其情形又是怎样——的种种关注,这些经历人人都有,不过一旦涉及更有独创性的才子,它们引发的兴趣就比较强烈。现代传记作家的弱点似乎并不在于他们未能认识到作家生活中存在人生经验和文学创作两个方面,而在于他们立意要把两者分开。对他们来说,画一道界线比通观全貌更容易。他们的通行做法是,先对作品品评一番,然后说,列举“作者生平中的少数事实”并无不妥;或者,从相反的立场出发,声明他们的关注点是“作者,而不是作品”。原本不存在的一条分界线就这样画出了,也主要因为这个缘故才产生了对传记的通常的抱怨,即它“不像”。有的传记通篇尽写虚礼和工作;有的传记则满纸闲言和谤议。主要记述作家个人经历的传记被打入另册,因此对传主个人历史了解最真切的作者被迫转而在虚构的幌子下写这个人。写小说的诱人之处在于自由——可以略过乏味的部分,强化激动人心的内容;此外更重要的是,可以艺术地处置人物,就是说,可以把他们置于适当的环境中并精心结撰,以生成作者所打算制造的印象。与传记相比,小说的传统形式更为自在随意,因为(我们不妨猜想)守旧派情绪在小说领域里的发言权要小得多。传记的目的之一就是让传主展示他们作为丈夫、兄弟等应有的风范;然而却没有人和小说人物太较真。不过这也正是写小说的主要不利之处;因为只有天才的想象可与真相的美学效力相抗争。一部二流小说中有十来个事件都可以以十来种不同的方式发生,些微的踌躇不决之感都会影响效果;而对事实的简单陈述有不容争辩的力量,只要我们有理由相信其真实性。知道某事属实,可能足以促使我们将它们和其他想法联系起来;但是如果我们知道那些事属子虚乌有并怀疑它们根本不可能如此这般发生,它们将无法传递任何确切信息,因为它们自身就不确定。此外,真实人生无比丰富,它经历奇异的场地和一连串的冒险,没有哪个小说家能为之增色,只要他能像处理自己的想象一样写好事实。

    可以肯定,没有哪个小说家能指望拥有比斯特恩生平更好的写作素材。他的故事“有如罗曼史”,他的才能是最罕见的一种。克罗斯教授在前言中说,他只是陈述斯特恩生平事迹而不打算评判其作品,这有点类似通常的辩护词。依照他的看法,这些事实本身其实相当乏味,不过,他说,事实“证明了”斯特恩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是自传性的,因而他的生平也就并非毫不相干了。克罗斯教授肯定低估了他的素材的价值或者是他本人对这些材料的使用,因为这部书读起来从头到尾都很吸引人,使我们觉得自己对斯特恩的了解现在大大地加深了。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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