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车侧翻在地,如同一头翻倒的大象。引擎已经熄灭。费伯用力一掀,车子居然摇摆着四轮着地,站稳了。经过这番战斗,车子总算还能用。帆布顶篷当然是已经毁了:费伯用匕首割开的裂缝,已经从一边撕到了另一头。前侧的挡板戳到地里才把车停住,所以也撞毁了,那一侧的头灯也碎了。同一侧的玻璃窗被那一枪打破了,但挡风玻璃居然完好无损。
费伯爬进司机座,打上空挡,试着发动车子。响了一下就熄掉了。他又试了下,引擎启动了。他松了口气:这会儿他实在走不了那么长的路了。
他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检查了一遍身上的伤。他轻轻触了下右脚踝,发现那里肿了一大片,也许断了一根骨头。幸好,车子是为没腿的驾驶人设计的——他实在踩不动刹车踏板了。脑袋的肿块摸起来有高尔夫球大小,黏乎乎的。他在后视镜里察看自己的面孔,上面满是大大小小的伤口,宛如一张战败拳击手的脸。
他的外套和工作裤淋得透湿,沾满泥浆。他需要尽快温一温并弄干身子。
握住方向盘的一刹那,他的手上传来火辣辣的痛楚:他忘了一个指甲给掀掉了。他看了看那只手,那是他所有的伤中最恶心的。现在,他只好用一只手来驾驶了。
他把车子慢慢驶出去,找到了他猜想是路的地方。在这座小岛上不必担心迷路,他只要沿着崖边行驶,就能一直开到露西的房子。
他需要编造一个假话来向露西解释,她丈夫出了什么事。他当然可以告诉她实情,反正她对此也无可奈何。不过,她有可能会制造麻烦,要是那样,他就得杀掉她;一想到要杀她,费伯心中就油然产生一种反感。他冒着倾盆大雨和怒吼的狂风,沿着崖脊缓缓地驾驶着:暗自惊奇内心竟然会有这种新感觉,这种踌躇——这是他第一次感到不愿意杀人。他以前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并非因为他是个没有道德标准的人。恰恰相反,他早已下定决心,他杀人和在战场上制造死亡一样,是出于同样的道德标准,他的情感是服从理智的。他不明白,为什么每次杀人后,自己都会想吐,但他不去管它。
那他为什么不愿意杀死露西呢?
这种感情和当初驱使他不把圣保罗大教堂的正确方位提供给德国空军是一样的——一种保护美的东西的冲动。她是非凡的尤物,如同一件艺术品那样精致可爱。费伯是一个杀手,但他不是一个漫无目的的破坏者。这种自我剖析一出现,他立刻意识到自己是个非常奇特的人。可是话说回来,间谍本来不就都是些奇特的人吗?
他想起了一些和他同时被招募到德国情报机构的间谍:奥托,是个北欧的大个子,他能做日本式的精致剪纸,并且憎恨女人;弗雷德里希,是个机灵的数学天才,要是输一盘棋,就会一连五天郁闷不乐,不肯见人;海尔姆特,爱读关于美国奴隶制的书籍,很快就加入了党卫军……他们彼此不同,个个都很奇特。
他好像开得越来越慢,雨雾也益发难以看透了。他开始担心他左侧的崖边。他感到很热,可是又一阵阵打冷战。他发现自己在大声谈论着奥托、弗雷德里希和海尔姆特;他意识到这是呓语的征兆。他努力什么也不去想,只一心让吉普车保持笔直的路线。风声像是带着某种节奏,催人人眠。他有一度发现自己停在那里,向海面上张望,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停了多久。
好像经过了好几小时,露西的小房子才映入眼帘。他转动着方向盘,向那儿驶去,心里想:我要记着用刹车,别撞上墙,门洞里站着一个人影,隔着雨幕望着他。他的控制好自己的神智,直到对她说出假话为止。他得记住要说的假话,得记住……
吉普车返回时已是黄昏。露西既担心不知这两个男人出了什么事,同时又生气他们不回来吃她准备好的晚饭。随着这一天一点点过去,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