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有一个字可以概括明末最主要的特点,那恐怕就是一个“穷”字。
明末最大的特点就是穷,尤其是末代皇帝崇祯在位的时候格外穷。先是政府穷,北方九边的军饷,除了辽东部队可以保证足额发放(也经常晚发),其他的地区大都欠着。不管是打仗还是赈灾,统统没钱。当兵的也穷,拿不到军饷就要闹事,闹事了就造反,造反了就要镇压,但连镇压造反的钱也没有。没有钱只能加税,可老百姓也穷,交不上税,就官逼民反,激起民变,民变了还是没钱镇压。如此下来,内忧外患十几年,拆了东墙补西墙,最后亡国,有说亡于李自成,有说亡于清朝,但观整个过程,更像是经济破产。
可就是这个穷得叮当响的明末,是现代中国经济学家们津津乐道的“中国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勃兴”的时期,中国的南方,特别是东南沿海,那真是富得流油。苏杭自然是天堂,吟诗弄月,小资情调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福建、广东的海商们,也多富可敌国。后来清军南下的时候,劫掠当地明朝退职官员的家产,好多都装了几艘船。像东林党的那些骨干们,比如“及时雨宋江”李三才,家中存银就有470万两,折合人民币上亿。如此富庶的一个王朝,怎么会穷死?
明朝灭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搞清一个问题:为什么会穷?
说明朝的穷,第一个致命问题就是税收。
明王朝的税收体系,是朱元璋建国后建立的,主要是以收农业税为主。世人都说明朝“重农抑商”,但明朝建国后,首先减免的就是商业税,废除了元王朝时期许多苛刻的税务条令。明朝商税主要分两种,分别是“过税”和“住税”。过税即货物过境要缴纳的税赋,住税即货物储藏、交易、买卖所要缴纳的税赋。明朝的农业税,却从一开始就不合理,虽然明朝的田税总体很低,但是江南地区却要征收重税。农业税的收入,在朱元璋时期占到国家税收的九成,此时可以收取农业税的土地总数,是中国历史最高,有850多万顷,比康乾盛世的最高水平640万顷要高得多。所以从明朝建立后开始,明朝的政府收入一度很高。永乐皇帝在位的时候,可以五征蒙古,大修运河,威服四夷,做成生前身后的帝王们都做不成的事,经济基础即来自于此。
事情到后来就起了变化,明王朝税收里有一个重要漏洞,就是士绅以及公爵王室可以免税。也就是说,整个国家的税收,都是由中下层来完成。这个政策后来越发被人钻空子,比如土地税,许多地主乃至小民,都把田地寄放在有免税特权的地主家中,美其名曰为“寄主”,以用来逃避赋税。而后来明朝土地兼并严重,大量地主阶层兼并土地,他们拥有广袤的土地却不用交税,无地的农民,反而要承担苛刻的税赋,因此民变也就不断。到了明朝“弘治中兴”的时候,明王朝可以用来收取农业税的土地,已经由朱元璋时期的800多万顷下降到此时的400多万,足足缩小了一半。为了应对税收危机,从明孝宗朱祐樘开始,明朝主要是通过扩大税源,即向人少地多的湖广地区移民的方法来增加税收,对于要承担重税的江南地区,明王朝也一直在进行改革,通过减免税收流程,增加税收效率的办法,来尽可能地解决税收矛盾。特别是到了正德皇帝朱厚照在位的时候,第一次开始大规模的征收海关税,对外国贡使来华贸易,也开始征收百分之二十的关税,但这些措施治标不治本。到了明朝嘉靖皇帝在位的时候,明王朝税收几乎到了“匮乏”的程度,北方蒙古部落不断侵扰,军费激增,南方倭寇不断进犯,东南的税赋大半泡汤,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只能不断在中路地区,尤其是江西、湖广地区增税,以及在西南地区把持贸易特权,通过与西南民族的“茶马贸易”来扩大财源,这样的方式只是拆东墙补西墙。明朝虽然平定了倭寇,抚和了蒙古,但到公元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