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来呢?”我开口道,已经带着某种威严。
“没什么……”
“在老家该多好啊!温暖,自由自在;总归是自己的家嘛。”
“要是还不如这里呢?”
“必须与她的思想合拍,”我脑子里倏忽一闪,“一味多愁善感是起不了大作用的。”
然而,这不过倏忽一闪而已。我敢发誓,她也的确使我很感兴趣。况且当时我的心情也有点缠绵悱恻。再说弄虚作假与当真动情也很容易和睦相处。
“谁说的!”我急忙回答,“什么都可能发生。我倒相信,肯定有人欺负了你,对不起你,而不是你对不起他们。要知道,我对你的身世一无所知,但是像你这样一个姑娘肯定不会是自己乐意到这里来的……”
“我算什么姑娘呀?”她用勉强听得见的声音道,但是我听清了。
“他妈的,我在巴结她。真叫人恶心。说不定,也好……”她沉默不语。
“我说丽莎——我想说说我自己!要是我从小有个家,我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我常常想这问题。要知道,不管在这家里多么不好——毕竟是自己的爹娘,而不是敌人,不是外人。即使一年里只有一次向你表现出爱。你毕竟知道你在自己家里。瞧,我是没有家自己长大的;大概正因为如此,我才变成这样……无情。”
我又等来了沉默。
“也许她根本就没听懂。”我想,“再说也太可笑了——说教。”
“如果我是父亲,我有自己的女儿的话,我也许会爱女儿胜过爱儿子的,真的。”我又旁敲侧击地说,好像不是为了逗她喜欢似的。不瞒诸位,我的脸红了。
“这是为什么呢?”她问。
可见她在听。
“不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丽莎。你瞧,我认识一个做父亲的,为人很严厉,老板着脸,可是却常常跪在女儿面前,亲吻她的手和脚,看都看不够,真的。她去晚会跳舞,他就站在一旁,一站就是五小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他爱她简直爱得发狂了:我明白这道理。半夜,她累了——睡着了,而他一觉醒来就跑去亲吻睡着的女儿,为她祈祷,为她祝福。自己则穿着油渍麻花的外衣,对所有的人都很小气,可对她却倾其所有,什么都买,送贵重的礼物,如果她喜欢这礼物,他就高兴得不得了。父亲总是比母亲更爱女儿。一个姑娘生活在家里,该多开心啊!如果是我,可能都不愿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
“那又是怎么回事呢?”她问,微微一笑。
“我会吃醋的,真的。嗯,她怎么能亲吻另一个人呢?爱旁人更胜于爱自己的父亲吗?想到这事都让人难受。当然,这全是废话;当然,到头来任何人都会明白这道理的。但要是我,在把她嫁出去之前,很可能十分苦恼,就操心一件事:挑遍所有前来求亲的人,什么人都看不上。到头来还是把她嫁给了她自己喜欢的人。要知道,女儿自己喜欢的那人,在父亲看来,总是最差的。就是这么回事。就因为这道理,家里才发生许多不幸。”
“有些人巴不得把女儿卖出去呢,而不肯把她体体面面地嫁出去。”她蓦地说。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
“丽莎,这是那些该诅咒的家庭,在这些人家里既没有上帝,也没有爱,”我热烈地接口道,“而没有爱的地方也就没有理性。没错,这样的家庭是有的,我不是说它们。你大概在自己家里没有看到幸福,所以才这么说。你真是一个不幸的姑娘。唉……这一切多半因为一个穷字。”
“难道有钱人家里的情形就会好些吗?一些正人君子即使穷也生活得很好嘛。”
“唉……是的。也许吧。还有一句话,丽莎:一个人只爱计算自己的不幸,而不会计算自己的幸福。你好好算一下,就会看到,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