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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报社喜欢死了这则新闻。理查德·瑟曼坠楼身亡,死亡的地点离三个月前他妻子被残忍奸杀之地只有几个院子远。一个很被看好的普立策奖得主这么猜想:正当瑟曼向下坠落时,戈特沙尔克家的窗口很可能是他生前最后一幕映入眼帘的景像。不过这似乎不太可能,因为他们既然离城六个月零一天,通常都会拉上百叶窗帘。对于这一点,我并没有觉得大到要写信去给主编的程度。

    没有人质疑瑟曼是自杀。虽然对于他的动机,各方持不同的意见。可能是太沮丧于妻子与那未出世的孩子的死,再不然就是对她们的死亡太过自责。一家专刊的专栏作家看这一整件案子活生生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因贪婪而一败涂地的典型例子。“你可能常听人谈到拥有一切。”他写。三个月前瑟曼拥有的一切:银行存款、华厦、美妻,一份在前景大好的有线电视网的迷人工作,和一个就要出世的小宝贝,但是就在一刹那间一切化为灰烬,即使工作和金钱都填不满理查德·瑟曼心中的空虚,你可以说他是个坏人,一手策划十一月在五十一街房子里发生的那些邪恶情节。你也可以说他是个受害者,不管哪一种,他成了一个原本拥有一切、到头来却一无所有、什么也抓不住的人。

    “你的第六感真准。”德金告诉我,“你怕他会出事,而且还想进他的屋里,但当时你又不认为他在里头。他的确不在,法医猜他死亡时间可能是早上七点到九点之间。这说得通,因为要过了早上十点,楼下酒馆厨房里的伙计应该可以听到他落地时的撞击声。但为什么中午用餐时间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尸体,实在令人费解。可能是因为出事地点在中庭尽头,而厨房里伙计出入的门又在远远的另一头,所以没有人走近发觉有什么不对劲。如果你手上抱满剩下的茄子,你只想一扔掉就赶紧跑回屋里去,尤其那天的天气冷极了。”

    星期五早晨,我们进了瑟曼的公寓。前天晚上,当我在马佩斯追猎鬼影时,整个化验小组已经进来对整间屋子进行采样。我在瑟曼的公寓里晃来晃去,从这个房间晃到另一个房间,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也许我根本没在找任何东西。

    “很棒的地方,”乔说,“都是现代家具,看起来很流行,不过好像不适合人住。为了享受而把每一个地方都塞得满满的。你常听人家这么形容女人吧?‘为了舒服,而不是为了速度’,你知道速度和女人有什么关系吗?”

    “我想一般人是这么形容马的。”

    “真的吗?很有道理。‘骑’在一只肥马上,不是有更多的快感吗?我可得问问赛马的骑师。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最想当的就是警察,你知道,这一直是我想做的。当我看到那些骑在马背上的警察,就梦想能成为其中一个。当然在进警校前,就没那种天真想法了。你知道吗,我仍然觉得,当警察的日子还算不赖。”

    “如果你喜欢马的话。”

    “好嘛,如果你一开始就不喜欢——”

    “瑟曼不是自杀死的。”我说。

    “这点很难说,那家伙已经吓破胆了。回到家,一早起来,发觉到自己确实做了什么,看清楚已经无路可走了。而且这也是事实,他干掉了他老婆,你就是为此想让他落网的。也许他的良心真起了些作用了。又或许他终于认清自己的处境,而且知道像他这么一个美男子,一旦蹲监牢会成什么样子。干脆跳出窗口,所有的麻烦都这么一了百了啦。”

    “这太不像他了,他根本就不怕法律,他怕斯特德。”

    “窗边可只有他的指纹,马修。”

    “斯特德在杀害阿曼达时就戴着手套的,他一样可以再戴着手套把理查德往窗外扔。瑟曼本来就住这里,他的指纹早就留在那儿,或者斯特德叫他把窗户打开,说这儿怪热的,理査德,我们可不可以开窗透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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